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因建设单位对环保政策不了解,造成备案建设内容填写有误。依建设单位申请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137088100000027 ),现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予以撤销,原备案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1.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列表
2. 曲阜市宪华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关于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申请附件2曲阜市宪华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关于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申请.pdf
附件1
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列表
序号 | 备案号 | 备案日期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撤销原因 |
1 | 202137088100000027 | 2021-01-14 | 年出栏2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南辛镇屯里村第九居民区36号 | 曲阜市宪华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和建设单位撤销备案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