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目标,推动政务服务“走在前”、标准引领“开新局”,以高水平政务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
任务牵引,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
以推进烟台高新区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任务为牵引,组织全区各部门全面推进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管理标准、岗位工作标准等四大标准体系编制工作,制定形成20个子体系共600项标准,构建起覆盖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全过程的标准体系,试点项目顺利通过省专家组验收。一是完善了通用基础标准。对政务服务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33项通用基础标准,系统搭建实用化的通用标准体系。二是完善了服务提供标准。围绕给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从服务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理顺,制定了437项服务提供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三是完善了管理标准。对考勤管理、请销假制度、岗前培训、人员着装等进行明确规定,制定了90项管理标准,倒逼工作人员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四是完善了岗位工作标准。按照管理机构岗位和窗口岗位两个层次完善提升,对每个岗位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工作内容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制定了40项岗位工作标准,努力打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审批队伍。
改革发力,推进政务服务供给规范化
一是深入推进高质量“一网通办”。深化“全程网办”,充分发挥“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打造“24 小时不打烊”的网上政府。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背景下政务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打造以线上“全程网办”为主,线下专窗代收代办为辅,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通办体系。二是优化提升无差别“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大厅调整设置“一窗受理”服务专区,从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视角出发,梳理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指南、受理规范、审批标准五位一体的“零基础”模板,实现百姓看得懂、收件有标准、审批有依据的目标。通过系统化培训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的咨询、导服、帮办代办、综合受理队伍,实现服务全领域、办事不排队、窗口无差别、办理无障碍、办事更高效的“一窗受理”改革优化提升目标。三是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围绕系统建设、评价汇聚、问题处置、督导考核、宣传引导等方面,重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将“好差评”功能嵌入业务办理系统,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接入,收集“好差评”4万余条,满意率100%。
服务扩容,推进政务服务办事便利化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严格落实国办部署,对国办部署的13个“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深度,打造集成服务样板。创新推出“人有我无”事项,对标浙江、上海等先进地区,继续围绕企业、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选取高频场景,创新推出一批“人有我无”事项,将涉及多个部门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好”,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主题集成服务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域办”。以长三角、沿黄河流域等省市为重点对象,积极签订“跨域通办”协议,建立“跨域通办”点对点联络通讯录,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涉企经营许可、社保医保、不动产等高频事项纳入跨域通办范围。全面梳理“跨域通办”事项,重新调整发布事项清单,着力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打造政务服务一体化通办新模式。三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推动事项下沉办理,整合优化基层服务资源,合理布局线上线下服务网点,推进“一网通办”成果向基层延伸。对照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逐项梳理完善事项要素,动态调整1个街道、29个村(社区)网上站点,确保所有镇、村(社区)实现全覆盖。拓展社会合作网点,按照“小、专、优”的思路,依托8个银行网点、5个医疗网点、2个园区网点、1个邮政网点开展“政务服务+”合作,基本实现人口相对密集地区的全覆盖,让企业群众必须进“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家门口”就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