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491/2024-00167 组配分类: 职业培训
发布机构: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4-01-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职业培训政策】职业培训信息发布服务指南

来源: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4-01-23 14:52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各项培训政策落实落地,方便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培训项目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家政服务员、中式面点师、养老护理员、茶艺师、中式烹调师、保健按摩师、营养师、西式面点师、电子商务师S、直播销售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工、劳动关系协调员等。

二、对象范围

对具有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应届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区分资金来源),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申领和重复享受。

三、培训内容

学员所报专业相关教学内容

四、培训课时

机械加工制造类培训专业(工种)不少于80课时;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专业(工种)不少于40课时;其他培训专业(工种)不少于40课时。

技能培训,理论学习培训课时不超过总课时40%,实际操作培训课时不少于总课时60%,每课时按45分钟执行。结业考试不计入课时。

五、授课地点

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安排(定点培训机构详细信息见附件)

六、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合格培训按照600/人标准给予补贴。

七、报名材料

“爱山东”平台直接亮证报名

八、报名地点

曲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217办公室)、各定点培训机构、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村级就业服务驿站“乐业小筑”

九、咨询电话

0537-4497919


  附件:曲阜市培训机构目录.xlsx


分享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