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9417463-2/2025-00131 组配分类: 图文解读
发布机构: 曲阜市鲁城街道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鲁城街道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来源:曲阜市鲁城街道 浏览: 发布日期:2024-01-22 09:27

一、决策依据

根据曲阜市农业农村局、曲阜市财政局转发《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济农字[2024]14号)精神,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为确保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重要措施

(一)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发动

通过互联网新媒体,采用明白纸、宣传车、社区“大喇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农民了解、掌握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引导广大农民据实申报。

(二)明确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1.种粮主体自报告。有关社区、合作社要结合本社区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2.经济合作社初核。社区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和主任签字并加盖经济合作社公章,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街道农业服务站。

3.街道审核。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各经济合作社上报核定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确保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4.街道、经济合作社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到各经济合作社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街道驻地公示各经济合作社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街道财政所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

(三)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各相关部门、各管理区、各社区、各合作社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合理合法合规的应补尽补,虚报冒领的坚决予以查处,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导向作用。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主要工作在社区,包管区领导、管区书记、包社区、包经济合作社干部要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针对往年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小麦面积核实、张榜公示等环节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面积核定数据准确、上报及时。街道纪工委要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合作社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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