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劳人仲案字〔2024〕第29号公告(受送达人:曲阜市德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4-01-22 10:54 浏览: 来源: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阜市德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颜世娥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曲劳人仲字〔2024〕第29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1确认申请人与你单位自2022429日至202278日存在劳动关系;2、要求你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3100。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36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庭组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4319900分在曲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春秋路13号人社局214房间,联系电话:0537-449840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曲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