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9X4/2024-01159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 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2024年1月环境行政处罚公示(第三周)

来源: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4-01-19 17:29

2024年1月环境行政处罚公示(第三周)
序号被处罚对象违法行为和违法现象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
决定
下达处罚决定时间处罚金额(万元)
1曲阜市宁发医药玻璃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8日、25日,我局根据大气监督帮扶系统推送线索进行核实发现:你(单位)工人在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检查时,未能将配料车间窑炉进料口处检修后的密闭罩及时装回,导致落料口粉尘外溢,收集不完善,仪器与地面的灰尘明显。《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济环曲罚字〔2024〕1号罚款2024年1月15日2.8437
2曲阜市宝军废品回收2023年11月16日,我局根据信访反映,对你(单位)检查发现:你(单位)位于曲阜市书院街道办事处圣祥建材城中间路西,从事废品收购,厂房内收集、贮存废旧铅酸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但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手续。现场未发现拆解作业,未发现废液渗透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济环曲罚字〔2024〕2号罚款、行政拘留2024年1月16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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