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60周岁及以上退役士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身份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的范围 1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其人员主要有以下两类: 1、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 ②2024年年满60周岁及以上(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③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 2、城镇退休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 ②年龄60周岁及以上; ③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 ④核算退休金时未将军龄计算为工龄或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时军龄没有视为缴费年限。 二、补助标准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54元,服役两年义务兵的每人每月发给108元,以此类推(具体发放依据当年度文件标准)。 三、义务兵服役年限 义务兵年限是指:服义务兵期间所跨年度的总和(虚年)。例如:1963年11月服义务兵入伍,1966年2月退伍,则服义务兵年限为4年(63年、64年、65年、66年)。 四、受理时间 从2023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截止。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 以户籍所在地村居为单位,个人申请上报,通过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批。 六、申报材料 ①个人申请。主要包括:姓名、年龄、入伍退伍时间、服义务兵役时间、家庭经济情况、申请何种待遇等;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个人页); ④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养老保险证明; ⑥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城镇退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由退休时所在单位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其中②-④三项由镇、街道役军人服务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 符合条件并在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可携带上述相关材料,以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为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批表。材料不全或特殊情况的按文件的要求办理。 七、业务咨询电话 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电话:0537-6500158 时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电话:0537-453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