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鸿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项目等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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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1 | 山东鸿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项目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陵城镇中疃村北600米 |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2号 | 5/9 | 5/23 | 5/31 |
2 | 山东至正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金属结构件制造项目(扩建) | 曲阜市石门山镇工业园星吴线路南(原精工路桥车间) |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3号 | 5/9 | 5/23 | 5/31 |
3 | 曲阜市人民医院 | 曲阜市黄码医院建设项目 | 曲阜市春秋西路111号曲阜市人民医院院内西北部 |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4号 | 5/11 | 5/23 | 5/31 |
4 | 曲阜市全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精品骨料加工项目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防山镇徐家村东首 |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5号 | 5/16 | 5/23 | 5/31 |
5 | 山东中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息陬镇冷家庄村东500米 |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6号 | 5/18 | 5/23 | 5/31 |
6 | 山东欧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新型隔热隔音墙板项目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创业大道路东、海关路路北 |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7号 | 5/18 | 5/23 | 5/31 |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2号 山东鸿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设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陵城镇中疃村北600米,项目采用建筑垃圾、建筑废弃物、建材废弃物生产,年产新型建材210万吨,其中粗骨料150万吨、细骨料60万吨。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建设期和运营期要落实好以下环保措施: 建设期:1、间土建工程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2、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清运。3、合理安排建筑施工作息时间,施工期间采取有效防噪措施,严防噪声扰民,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4、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运营期: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洗车用水和清洗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其他建材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mg/m3),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5m高排气筒3.5kg/h的标准;生产过程未收集的颗粒物、运输车辆起尘、输送粉尘、原材料卸料和堆放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以及预拌骨料装车粉尘无组织排放,经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生产车间地面硬化,车间内设置喷淋装置,设置洗车台,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要求。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4、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除尘器废布袋、地面沉降粉尘和压滤泥饼收集后外售处理,筛分工序产生的大粒径物料收集后重新进行箱破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控制在1.14t/a之内。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3年5月9日 |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3号 山东至正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曲阜市石门山镇工业园星吴线路南(原精工路桥车间)建设金属结构件制造项目(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金属结构件产能5000吨/年。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运营中要落实好以下措施: 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除锈、喷漆、晾干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颗粒物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限值要求(50mg/m3、2.0kg/h);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1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VOCs≤2.0mg/m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采取隔音、减噪等措施防止噪声厂界超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包装、废下脚料、抛丸收尘、废水性漆桶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润滑油优先用于设备日常保养及擦拭,剩余无法利用的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毡布、废过滤棉、水性漆渣、焊烟收尘、破损除尘布袋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项目颗粒物、VOCs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139t/a、0.358t/a之内。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3年5月9日 |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4号 曲阜市人民医院投资50000万元在曲阜市春秋西路111号(曲阜市人民医院院内西北部)建设曲阜市黄码医院建设项目,新增床位260张。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建设期及运营期要落实好以下措施: 建设期:1、建设期间土建工程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2019年版)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2、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曲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3、合理安排建筑施工作息时间,施工期间采取有效防噪措施,严防噪声扰民,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4、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5、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 运营期: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感染病房废水经预消毒处理、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门诊、病房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一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曲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水锅炉燃用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废气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济气综治办发〔2018〕43号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烟气格林曼黑度≤1级),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5kg/h;SO2≤2.6kg/h;NOx≤0.77kg/h)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加盖收集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有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规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采用隔声、降噪措施防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的消毒清掏、医疗废物的存放及处置需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可回收物由有资质企业回收处置利用,废RO膜厂家回收,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必须达到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25t/a、0.063t/a、0.096t/a以内。 6、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3年5月11日 |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5号 曲阜市全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曲阜市防山镇徐家村东首建设精品骨料加工项目,采用建筑垃圾、尾矿渣,年产精制骨料90万吨。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上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运营中要落实好以下措施: 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洗车用水补充水、车间喷淋用水、厂区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细骨料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上料、输送、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其他建材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3.5kg/h)要求,经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物料堆场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部,厂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定时洒水抑尘,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车间内设置喷淋装置,设置洗车台,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及原材料卸料和堆放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喷淋降尘和自由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隔音等措施,防止厂界噪声超标扰民,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废布袋外售,洗车池沉渣、压滤泥饼、车间沉降粉尘和废钢筋外售,一般固废的存贮、处置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规定要求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控制在2.68t/a之内。 6、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3年5月16日 |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6号 山东中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息陬镇冷家庄村东500米建设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年产新型建筑材料100万吨。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运营中落实好以下环保措施: 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洗车废水依托原有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1#、2#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3.5kg/h)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台、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有效措施抑制卸料、堆放、车辆运输等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限值(1.0mg/m3)。 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4、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除尘器废布袋和地面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筛分工序产生的大粒径物料收集后重新进行回用破碎,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文相关内容(2023年7月1日起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控制在0.54t/a之内。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3年5月18日 |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37号 山东欧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投资11000万元在曲阜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创业大道8号(玉樵夫院内15号厂房)建设新型隔热隔音墙板项目,年产隔热隔音墙板100万平方米。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上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运营中落实好以下措施: 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曲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上胶、复合工序产生的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非重点行业)限值要求(VOCs≤60.0mg/m3、3.0kg/h),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其他建材行业)要求(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3.5kg/h),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车间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2.0mg/m3)。 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4、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外售,一般固废的存贮、处置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项目颗粒物、VOCs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2t/a、0.014t/a之内,总量指标在企业迁建前原有总量分配指标内调剂,不再重新分配。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