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曲阜作为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在推进儒学研究传播、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担负着重大责任。曲阜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未来五年,东方圣城·幸福曲阜,必然成为‘两创先行示范区’”“当好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护者、传承者,当好‘两创’的探路者、先行者”。我校作为培训干部的主渠道和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积极响应号召,进一步加强传统文化理论研究,用时代精神激活传统文化的生命力。特开设【“两创”之声】专栏,推出系列研究成果,敬请关注。
儒家“孝”文化
子曰:“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孔子在小的时候生活艰难,非常理解父母的不容易,会干一些粗活,替父母分担家庭重担,这是孔子尽孝的一种方式。孔子认为对父母尽孝应做到“无违”,不违背道德伦理要求,他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父母在世的时候要按照一定的礼节来照顾他们;父母去世了之后,也要按照一定的理解来埋葬他们、祭祀他们。做到这些礼节,才算是孝。孔子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对父母生前以礼相待,父母死后依然以礼相待。孔子对“孝”并没有给出具体定义。据统计,“孝”字在《论语》中出现19次。在孔子看来,孝是仁之本,孝是仁的本源和基础。正如孔子学生有子说出这样的话:“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后学孟子对仁的伦理思想的理解也充分体现了孝的基础地位。从家庭伦理学的角度看,孔子家族“孝”的内涵与意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感情上的“爱亲”
爱父母是孝道的内在精神动力,孝道产生于爱的自然亲情。只有从内心感情上做到爱父母,才会时时处处对父母无微不至,善事父母之种种行为就会皆出于爱之真情。孝首先是子女对父母的爱,也源于子女对父母的爱。孔子认为,首先子女应当真切地关心父母。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父母的年龄、身心状况,不可以不知道,要时常记在心里,一方面,为了父母的健在而感到欢喜;另一方面,为父母的日渐衰老而感到恐惧。孔子实际是告诫子女们应及时行孝,以免遗憾终生,正如有一种悲怆叫“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一种弥补不了的遗憾。常知父母之年,既喜其寿,又惧其哀,而于爱日之诚,自有不能已者。对孝子心情的描述,忧喜参半,忧乐之深情,喜惧之心笃。怀如此心情,关切到了极点,此孝心即仁心。其次,子女不应当让父母担心和忧虑。孔子说:“父母唯其疾之忧”,也就是说,父母最担忧的是子女的身体上的疾病,所以子女除了生病以外,其他的事情就都不要让父母操心和担心了。只要作息规律,平时多注意,有时候生病也是可以避免的,这样也可以减少父母的忧虑。正如《孝经》所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珍惜自己的毛发就是孝敬父母的开始和基础,不但不能轻易损毁,反而应该好好珍惜保护。《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将适陈,过匡,颜刻为仆,以其策指之曰:‘昔吾入此,由彼缺也。’匡人闻之,以为鲁之阳虎。阳虎尝暴匡人,匡人于是遂止孔子。孔子状类阳虎,拘焉五日。颜渊后,子曰:‘吾以汝为死矣。’颜渊曰:‘子在,回何敢死!’匡人拘孔子益急,弟子惧。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使从者为宁武子臣于卫,然后得去。”这段话中,“子在,回何敢死!”漓淋尽致地表现了颜回领会到了老师的良苦用心,他明白,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保全性命不仅仅只为自己,更是为自己的父母师长,因为只有保全性命才有可能去尽孝。孔子还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在世而离家远游,一方面会使父母失去照顾,他教导为人子女者,父母在世就不要随便出远门,要在家多尽孝道;另一方面在外漂泊又会使父母担心。如果要出去,就要告诉父母正当合理的理由、目的和方向,让父母知道所在方位、所行之事,以免父母担心。在古代,远游主要指游学、游宦。游学与游宦皆须长时间,这里不是强调的“不远游”,而是强调不使父母过分思念和忧虑。孔子并不反对远游,而是游必有方。正因为子女肩负着“孝养”“致丧”等重要职责,特别在父母年老体衰、离开子女则无所依靠难以生活的情况下,在交通和通讯不便的古代,不远游是孝子不二选择。再次,不羞辱父母的名声也是孔子“爱亲”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孔子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孝有三个层次,其中有一个层面的孝,就是“不辱”,从字面来讲可以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直接的,也就是儿女不侮辱、责备、辱骂父母,不冲撞父母;二是间接的,不做令父母感到羞耻的事情,不羞辱父母的名声。两个方面都体现了要处处让父母得到尊敬和好名声。
二、物质上的“养亲”
养亲就是奉养父母,能够给父母物质上的供给,为父母提供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条件,奉养是孝的第一要义。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能养”是最基本的,也是大多数人所理解的“孝”的标准。《诗经·大雅·既醉》云:“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匾”就是这一思想的体现。《孝经》中讲:“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意思是为人子女要勤俭节约,节省开支,以便更好地奉养父母。孔子说:“有酒食,先生馔。”有吃的,先给父母吃;有酒,先给父母喝,也呈现了“养亲”的含义。孔子曾构思过养亲的要义,要做到五个方面,他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孔子认为,孝子奉养父母,平时要尊敬他们,奉养时要使他们高兴,父母生病时要忧虑,去世时要悲哀,祭扫时要严肃,做到了这五方面,才能叫孝。孔子进一步指出“事父母能竭其力”,体现一种孝亲的态度,就是要做到“竭尽全力”,“有事,弟子服其劳”,子女要尽力替父母做一些事情。
三、精神上的“敬亲”
敬亲,强调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尚不足以为孝,更重要的是“敬”,使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藉。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说,我们所理解的孝是养父母,给他吃的喝的。如果是这样的话,狗和马也能得到人的喂养,如果内心里对父母没有一种尊敬的感情的话,那供养父母与饲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敬是孝道的精神本质。怎样让父母精神愉悦,孔子提出了一些思路和方法。孔子认为,一是和颜悦色。在照顾父母的时候要经常保持和气、愉悦的容貌,非常高兴、非常幸福的表情。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意思是说,子女在父母面前,始终保持和颜悦色是件难事。有事情,替父母去做,有了美酒佳肴,让父母吃,这不难做到,难的是保持和颜悦色。二是“无违”。孟懿子问孝,孔子说:“无违。”孝敬父母就是要听从、顺从父母的意愿。为子女者还要继志,孔子要求做儿女的做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亲在世时,对儿子有监护权,儿子不能享有独立行动的权利,因而要观察他的志向;父亲去世时,就要看一看他的行为,如果他连续几年把父亲的合理美德加以继承而不改变的话,就可以称他是孝子了。父亲年龄大,见多识广,在长年的积累中,形成了成熟理性的思想观念和处世方法。没有经验的儿子可以直接学习借鉴父亲的合理部分,先坚持为父之道,经过长时间的磨炼,对世事有了精深的见解之后,再作必要的改进,那就能够把事情做得更好,所以孔子提出了上述观点。从三年往上寻,三年不改即终生不改。此“孝”既是自然之情的表达,又是尊父之志的表现。即使父母的观点不正确,孔子也认为:“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是说,对父母的不正确意见要委婉劝告,如果他们不听从,自己仍然要恭敬而不违背,虽然担忧也不能怨恨,贯穿着一个“敬”字。三是诚。子女孝亲要“心诚”,也就是要从内心深处真心实意地孝敬父母。《论语》中记载:“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这段话中,孔子强调了“心安”这个词,强调内心深度的爱心和敬意,“三年之丧”是发自内心的诚挚的自觉行为。
四、情理上的“谏亲”
做父母的难免会有过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孔子认为,父母若有错误,为子者可以用婉转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孔子说:“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这就是他所说的“事父母几谏”。不要一味地听之任之,而要轻轻婉转地劝止,让父母能够及时地改过来。因为小的过错容易改,如果小过错不改,等到形成大的过错,就很难改了。“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如果是见到父母不能够听从,他们可能很固执,不能够听受劝谏,我们要怎么做?我们还是要尊敬。不能因为父母不听我的劝告,我就不尊敬父母了。这里强调的是注意观察时机和讲求方式,不要违背“敬”的原则,但又不能盲目服从,孔子的主张和《礼记·内则》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於乡党州闾,宁孰谏”的说法是一致的,虽然要注重方式方法,但在关系到违反社会公论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即使父母再不高兴也得极力劝阻。孔子说:“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孔子认为,当发现父亲有不义的行为时,儿子要对父亲直言相劝,如果盲目地听从父亲的命令,又怎么能说是孝呢?可见,孔子反对一味盲从,反对愚孝,肯定子女对父母谏诤的重要作用。“几谏”的原则兼顾到孝敬与社会群体利益这两个方面,与后世“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种说法全然异质,它具有一定的民主精神。
《孝经》的一段记载也体现了孔子的这个思想。“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这段话强调了对于不义之事,一定要谏争劝阻,也体现了父子关系、君臣关系要存在一种民主精神。理论上说,可以进行劝谏,但是实际上结果如何,用还是不用,则是另一回事。曾子也认为,父母有一些过失,子女可以进谏,但是如果“谏而不用”,则只好“行之如由己”。但是,孔子相信父母不会这么强硬固执、刚愎自用,当别人指出孔子的错误时,他说“丘也幸”,认为长者应该谦虚地接受批评,并加以改正。
五、礼节上的“祭亲”
丧祭之礼是孔子所尤为重视的,他说:“所重:民、食、丧、祭”。孔子把祭祀看得非常重要,追思祭奠远祖,也算是善始善终。周代以致春秋之孝,其主要内涵为尊祖敬宗,并且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对于已逝去的父母,孔子主张“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子认为“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唯送死可以当大事”,从这里可以看出,丧葬在中国古人心中的地位有多么重要。从春秋开始,就已经有为父亲服丧守孝三年之礼,在这守孝三年中有很多规定,比如:不得婚嫁,不饮酒,不吃肉等等。儒家认为,子女对已逝去的父母行丧祭之礼是“以恩报恩”之心的一种外在诉求,代表了对祖先的敬畏及尊重。亲祖去世时,要妥善安葬,符合礼制,使后人常存追念先人之孝思。孔子认为在祭祀祖先即“追孝”时还要做到有真感情,“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祭祀祖先就如同祖先真在那里,祭祀神就如同神真在那里。孔子主张要亲自祭祀以显诚意,要严格按周礼为父母守丧三年,原因是“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子女要在三年内不同的阶段穿不同色泽的孝服,为死去的父母过“五七”、忌日,不得有娱乐活动等等。弟子宰我思想较为激进,说“三年之丧,期己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礼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隧改火,期可己矣”。宰我认为守孝一周年就可以了。孔子说:“父母去世还不满三年,你便吃大米饭,穿锦绸缎,你心安吗?”宰我说:“我心安。”孔子说:“你心安,就这样做吧!君子居丧守孝,吃美味不觉香甜,听音乐不觉快乐,住好房子不觉安逸,所以不那样做。如今你心安,就去做吧!”宰我出去后,孔子骂宰予“予之不仁也”,因为孔子认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人都有多年之爱于其父母,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一年之丧不足以表达悲戚之情,三年之丧方可表达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
当然,以礼祭丧并不意味着不顾实际生活状况的厚葬。孔子认为,丧葬,作为一种情感表达方式,要考虑对社会的风尚的改进作用,要依财力而为,注重实效。有几个例子可以佐证此观点。一是关于颜渊之死。颜渊,十四岁拜孔子为师,此后终生师事之,是孔子最得意的门生。在孔门诸弟子中,孔子对他称赞最多。被孔子视为其文化思想的传人。“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当颜渊死时,孔子去悼念自己的爱徒。作为老师,本不应过于悲伤,但孔子却“哭之恸”,连呼“天丧予!天丧予”。颜渊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孔子认为理所当然为颜回而哭。然而,对于丧葬颜渊的问题,孔子却非常理智。《论语》中记载:“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虽然孔子非常悲痛,也不愿意卖掉自己的车子,给颜渊买椁。这就体现了孔子不因爱而废礼。同时,颜渊一生德清品高,他若有知,也绝不会同意厚葬而伤生的。孔子与颜渊情同父子,孔子以子礼简葬之,合乎实情,更能体现二人情深。门人厚葬颜渊时,孔子叹息“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二是,关于礼丧之礼。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礼不必铺张浪费用以炫耀,节俭就好了,丧礼不用办得十全十美,只要能让人发起哀伤就好了。如果是奢华而不敬,还不如内心真正悲凄。由此可以看出,孔子所主张的丧葬,不是脱离实际的厚葬,他更看重以情为重的悼念。丧葬,关键要依“礼”而行,重视悲切之“情。
(作者:胡亚军 中共曲阜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