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17 22:00 浏览: 来源: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以建设法治曲阜为目标,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重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并印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各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

2、注重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文件,将依法行政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同时,依托社会法律资源,加快依法行政工作进程。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人员培训、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进行法律咨询、指导。

3、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遵守回避、公开、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司法救济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建立健全了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环保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制定任务分解表,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全面解读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健全内部体制机制。我局在机构改革后全面启动内部业务制度修订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三是按要求在省执法公示平台和官网做好执法信息的事前和事后公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事中公示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执法活动。

2、尊重并执行行政复议和应诉相关制度。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一是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全面认真梳理答辩内容,认真制作答辩状,做到了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依法收集证据依据,制作证据依据清单,做到职权依据明确、事实证据确凿、程序依据合法,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二是配合做好开庭审理工作。我局接到法院传票后,迅速确定出庭应诉人员,并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自觉接受法庭调查,配合人民法院查清案情。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积极参与法庭质证、辩论、陈述等庭审活动。

(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文书标准

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推行使用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在各项法律文书中,做到行政相对人信息记载清楚、案件事实表述完整、案件证据逐一列举、适用法律全面引用、说明行政相对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说清裁量理由、交代办案程序、阐明法律救济途径和不履行决定的法律后果,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切实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

规范性文件清理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局机关草拟的有关法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发现问题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协商纠正。依据清理标准,细致对照规范性文件所涉内容中最新上位法依据及政策规定,依次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局务会审定,确保清理质量。

(五)推进政务公开,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

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一是公开许可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许可依据、许可事项,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违法审批,防止越权审批;公开最优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标准化、程序化,确保按时办结。二是在今日曲阜网站将环境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向银行、证监等部门提供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促进企业从漠视污染、消极治理、被动应付,向重视环保、清洁生产、主动减排转变。三是稳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报送各类政务信息、宣传信息。四是公开监督方式。畅通微信、微博、网站、电话、来信、来访、《问政山东》等全方位生态环境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一是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行动,在“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绿色系列创建、省市级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等活动,组织发动更多的社会群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列,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在全社会落地开花。

二是强化服务对象普法。一是聚焦项目审批普法。在项目审批服务窗口定点普法宣传,详细介绍开工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中的三同时制度、建成后的排污许可制度,通过现场普法,促进企业对项目审批流程、手续的理解,筑牢项目保障防护网,为项目审批提质增效夯实基础。二是深入一线企业宣讲。曲阜市全环境立德树人生态文明宣讲团成员多次深入一线企业,结合近年来查办的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因企制宜向各行业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法律宣讲。三是坚持边执法边普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热情为企业上门服务,铁面严查企业违法行为,在执法中做好生态环境普法宣传,针对容易产生的大气、水、固体废物以及其他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向企业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助力企业引以为戒,有效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推进新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将噪声污染防治法、黄河保护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推送到屏幕里、指尖上,提升普法的实效性、传播力。全年发布环境重点信息150余篇,编发政务信息60余篇,被生态环境厅采纳10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从整体情况来看,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严格履行相关职责,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创新少。相关工作主要靠上级部门调度,按照要求履职,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缺乏创新意识。二是工作方式单一,内容枯燥乏味。传达会议精神、部署上级要求居多,没有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热情,参与度较低。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宣传工作机制整体不够完善。相关工作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学习宣传拘泥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对业务科室及镇街相关科室倾斜较少,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对此了解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体系,开展形式更为多样活泼的普法活动,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紧迫感、使命感,使普法责任深入人心,形成习惯。二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核。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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