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9X4/2023-0377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12-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关于山东曲阜君泰球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橡胶球胆项目等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批准公告

来源: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2-13 16:51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山东曲阜君泰球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橡胶球胆项目等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20231213-202312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6760011

电子信箱:qfhpsp@163.com

    通讯地址: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

 邮编:2731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1

山东曲阜君泰球业有限公司

年产300万只橡胶球胆项目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山东君泰橡塑院内)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67号

12/12

12/13

12/21

2

山东鲁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产蚯蚓400吨建设项目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小雪街道后宣西村村北一街 2 号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68号

12/12

12/13

12/21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67

山东曲阜君泰球业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山东君泰橡塑院内)建设年产300万只橡胶球胆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橡胶球胆300万只。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运营中要落实好以下环保措施:

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接管要求后经管网排入曲阜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预热(开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臭气浓度、VOCS废气和硫化工序产生的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硫化氢、VOCS废气依托现有干式过滤器(滤芯)+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3.5kg/h);二硫化碳、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排放限值(二硫化碳:20mg/m3VOCS10mg/m33.0kg/h);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1.5kg/h);有组织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硫化氢:0.33kg/h)。厂区内无组织VOCs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生产过程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颗粒物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硫化氢:0.06mg/m3、二硫化碳:3.0mg/m3)。

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4、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干式过滤器废滤芯、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项目VOCS年排放量控制在0.017t/a之内。

6、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开展对环境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31212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3068

山东鲁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曲阜市小雪街道后宣西村村北一街2建设年产蚯蚓400吨建设项目利用污泥、畜禽粪便、菌渣及秸秆等进行蚯蚓养殖,年产鲜蚯蚓400吨,同时副产营养土6000。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运营中要落实好以下环保措施:

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污泥、粪便、菌渣渗滤液全部用于本项目蚯蚓养殖,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泥暂存池及粪便菌渣暂存间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生物过滤除臭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育苗间、养殖棚、营养土储存间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恶臭影响,厂区道路通过定期洒水、加强厂区绿化控制扬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气体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

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开展对环境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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