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日期:2023-11-08 10:53 浏览: 来源: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央、省、市生态环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扬尘污染防控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30

受理单位:曲阜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0537-4426255

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济宁市曲阜市区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销号台账.docx

 

曲阜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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