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日期:2023-11-10 10:13 浏览: 来源:曲阜市小雪街道

邢慧娜(栾海军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今天的吹风会我们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汤兆志先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先生,条法司司长张鹏女士,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先生。

下面,先请申长雨先生作情况介绍。

2023-11-08 15:01:28

申长雨(徐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

谢谢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首先感谢大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并亲自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从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等六个方面,绘就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10月31日下午,国务院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进行第四次专题学习,李强总理主持学习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丁薛祥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也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密集审议通过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重要文件和法规,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一是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新修订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顺利实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专利审查政策标准持续完善。二是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截至2023年9月,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和商标拥有量分别达到480.5万件、4512.2万件;2022年著作权年登记量达635.3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达到第12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三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持续加强。制定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加快落地。专利密集型产业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44% 、7.41%,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建立高标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布局建设了10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启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五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启动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专利、商标电子申请率均超99%,作品著作权登记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实现网上办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六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设立中国办事处和上海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建设10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持续深化“一带一路”、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非等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推动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履约。

下一步,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助力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顺应我国知识产权快速发展需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包括加快推进商标法新一轮修订,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修订,加快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二是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梳理盘活高校、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大力培育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和以版权为支撑的文化产业。

三是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响应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四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国际合作,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全国一体化知识产权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利企便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机制,筹备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和第九届国际版权博览会暨2023国际版权论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妥善应对知识产权国际争端,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下面,我们愿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2023-11-08 15:10:14

邢慧娜:

现在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3-11-08 15:12:28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红星新闻记者:

数字经济是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刚才发布中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加快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并开展了相关试点。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2023-11-08 15:14:30

申长雨: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你提的问题。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新能源”,成为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我国是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大国,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50.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1.5%,位居全球第二。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筹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和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研究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四个充分”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二是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三是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四是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二,研究梳理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包括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运用模式等。例如,我们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应符合3个条件,包括依法依规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并具有实用价值的数据集合。又如,我们提出赋权方式为登记确权,由数据处理者提出登记申请,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要件审查,确定是否予以登记。再如,数据权利人拥有对所登记数据的持有、使用、交易和收益等权利,同时可规制他人以不正当方式获取和使用数据。这其中,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数据的权属证明。

第三,积极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以及深圳8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已累计向经营主体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2000份。各试点地方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已超过11亿元。上海、广东等地方知识产权局还与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实现协同保护。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深化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研究,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推动早日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促进数字领域技术创新、交易流通和全球治理,更好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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