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634T/2023-02690 组配分类: 部门单位解读
发布机构: 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10-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对《曲阜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0-09 09:34

对《曲阜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户外广告资源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有偿使用行为,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曲阜市财政局、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了《曲阜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2023111日起施行。按照《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第二条 在曲阜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公共产权建()筑物、设施、场地 (含城市道路两侧、广场、绿地、汽车站、火车站等) 及非公共产权建()筑物、设施、场地(含沿街商业楼体、墙体、商业广场等 ) 设置户外广告的适用本办法依法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为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户外广告公共空间设置权等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的规定要求,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相关的招标、拍卖、协议出让工作,对接做好大型户外广告公共空间设置权出让、有偿使用收入征收、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等相关操作程序,并由该项工作涉及的城市管理、审批服务、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相应实施方案,以便于更好地推动落实《办法》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资源管理,规范大型户外广告招标、拍卖及协议出让等有偿使用行为

三、决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 [2016] 116)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建设厅、工商局《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5] 55)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问题的批复》 (鲁价费发[2013]142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通知》 (鲁价综发[2016]58

()《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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