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7639U/2023-03531 组配分类: 药品零售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机构: 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10-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药品监督检查结果】曲阜市永春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圣龙康大药房检查记录表

来源: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0-25 00:00

药品流通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报告

企业名称

曲阜市永春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圣龙康大药房

经营范围

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检查时间

2023.10.25 — 2023.10.25

检查类别

日常检查

检查方式

飞行检查

一、检查情况综述(检查过程)

 受济宁市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阜市药品科委派,由翟晓华、王冬青、陈明明组成的检查组,于2023年10月25日,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及附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对曲阜市永春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圣龙康大药房进行飞行检查。 

2023年10月25日,检查组向企业通报了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二、检查情况

2023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检查,负责人陪同    1、 灭蚊灯损坏已当场改正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严重缺陷 0  项:

 

主要缺陷 0  项:

 

一般缺陷 1  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永春堂连锁圣龙康药店为新开办药店,经营范围为: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检查情况如下:1.店内药品摆放整齐,外用药与内服药分开。2.有拆零工具,工具齐全。3.店内人员培训档案齐全。4.灭蚊灯损坏已当场改正。5.查询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系统使用药神3000系统,新开药店还未进行销售。

 

三、企业配合检查情况: 企业配合检查

企业负责人签字

唐现新

组员签字

王冬青、陈明明

组长签字

翟晓华

观察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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