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字〔2022〕3号)和《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阜市财政局、曲阜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曲人社发〔2022〕6号)文件和上级有关精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41名,其中乡村公益岗40名,城镇公益岗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范围。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二)申请人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人非股东;非领取职工退休金人员;未在企业任职,包括但不限于监事、财务、管理等任何岗位职务;未在其他单位专职兼职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特困群体救助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
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城镇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1日
2、报名地点:申请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位所在村(社区)报名。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村(社区)、街道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城镇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
①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
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
⑤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乡村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
①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低保证》;
③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残疾证》。
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以及抚养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村(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初审公示
1、村(社区)对确定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街道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备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五)协议签订
城乡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3年,协议规定的试用期按岗位要求制定。
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 :4914100
监督电话 :4499006
附件:曲阜市书院街道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曲阜市书院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曲阜市书院街道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曲阜市书院街道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乡村公益岗) | ||||||||||
序号 | 镇 (街道) | 岗位类型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个) | 工作地点 | 岗位要求 | 工作内容 | 报名地点 | 咨询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书院街道 | 乡村 | 基层公共服务协理员 | 6 | 北张阳 |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承担乡村网格员、村容保洁、农村道路管护、文明劝导、护林绿化、国土治理、生态环保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北张阳 | 书院街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4914100 |
2 | 1 | 南张阳 | 南张阳 | |||||||
3 | 2 | 书院村(书院村) | 书院村(书院村) | |||||||
4 | 7 | 东林西 | 东林西 | |||||||
5 | 1 | 荀家村 | 荀家村 | |||||||
6 | 2 | 旧县四街 | 旧县四街 | |||||||
7 | 4 | 张家村 | 张家村 | |||||||
8 | 3 | 高王村(王家庄) | 高王村(王家庄) | |||||||
9 | 7 | 西瓦窑头前村 | 西瓦窑头前村 | |||||||
10 | 7 | 韩家铺 | 韩家铺 | |||||||
合计 | 40 |
曲阜市书院街道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城镇公益岗) | ||||||||||
序号 | 镇 | 岗位类型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个) | 工作地点 | 岗位要求 | 工作内容 | 报名地点 | 咨询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书院街道 | 城镇 | 基层公共服务协理员 | 1 | 书院辖区内 | 1、按时完成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 2、工作积极主动,对待服务对象热情耐心,让服务对象满意; 3、爱岗敬业,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 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就业服务驿站、劳动保障协理、社会救助、基层调解、城乡社区治理、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南张阳村民委员会 | 书院街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4914100 |
合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