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贯彻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 2022 年底,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以上。到 2024 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 2025 年底,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
(三)分类标准。街道、社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模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按照上级方案要求,编制完成各自的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等。同时落实好《曲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
(二)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街道、社区率先探索实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在辖区内商铺等经营场所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三)开展青年志愿活动。街道团工委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广泛凝聚培养青年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动员广大青少年在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以家庭为主体开展。街道妇联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大政方针的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作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逐步提高知晓和参与率,引导家庭成员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践行者、推动者。
(五)开展示范社区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发挥示范社区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街道。
(六)营造社会氛围。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条例。自现在起由四中队、街居建设服务站、环卫所牵头,建立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联动机制,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力量,引导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二是强化学校教育。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融入学生的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建设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三是营造全社会参与良好氛围。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文明创建工作,支持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队伍。
(七)明确任务目标。一是2023年12月31日前,街道26个经济合作社(原村居社区),在原有26个垃圾分类亭的基础上,按人口、区域及方便居民投放的原则,适当建设垃圾分类亭并积极投入使用,安排专人监管。二是2024年12月31日前,26个城市社区所属小区、家属院等居民区,按照“产权归属”“谁受益谁投资”“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配齐垃圾分类亭,投入使用并监管到位。三是到2025年底,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完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成立鲁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办公室,统筹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两级联动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
(二)融入社区治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以社区为单元,逐步形成社区党委、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同参与的推进合力。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综合执法、第三方等巡查队伍,加大对居住区、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巡查、督查力度,建立情况通报及反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街道统筹预算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争取省、市基建投资补助和专项资金的支持,统筹利用相关资金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力度。
(四)注重成效评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用好通报、排名、约谈等措施。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