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心中学、市直和驻曲中小学校:
为庆祝曲阜市第二届班主任节,营造尊重、理解、热爱、感恩班主任的和谐氛围,增强班主任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幸福感,激发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现任班主任。
(二)表彰名额分配
普通高中、中小学和幼儿园共计100人,各单位分配数量中包含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名额,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分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教师“十不准”等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且有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二)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班级德育工作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班风和优良的学风。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各项活动,注重挖掘学生潜能,所带班级素质教育成果显著,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三)爱护和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讲究工作艺术,能够用正确方式教育引导学生,能够平等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师生相处和谐,深受学生爱戴。关注特殊群体学生,注重学困生的转化。积极开展家访,注重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得到家长的好评。
(四)推荐人员存在违反师德规范和办学行为、从事有偿家教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程序
(一)学校提名推荐。各学校组织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校领导组成的推荐考核小组,根据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在校内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中提名推荐并考核评议,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教体局。(镇街以中心中学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市教体局评选。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各学校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审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通报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是深入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展示优秀班主任风采的有力抓手,是宣传优秀班主任高尚品质、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的有效途径。各镇街、学校要高度重视,层层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评选,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规范程序,认真组织评选申报。各学校要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公信度,真正评选出新时期我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标杆。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将取消资格,名额作废不予递补,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评选活动的契机,认真总结、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典型经验和事迹,大力弘扬优秀班主任的高尚师德与育人艺术,努力营造“人人争当班主任,个个争做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五、上报材料要求
被推荐者填写《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一式一份,单面打印),填写《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于9月3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202房间。《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jjk4442682@163.com。联系电话:4442682,联系人:秦晓晴。
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