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科技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科技局积极落实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政策,推动企业申报贷款贴息,助力企业科技研发。
2022年7月7日,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鲁科字〔2021〕82号),经复核,我市山东省辰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成功入选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拟支持名单,获得40%的贷款贴息。
据悉,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是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利息补贴。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对象为自《若干措施》印发之日起首次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贷款贴息按企业完成还本付息后,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 4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 50 万元。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以企业付息凭证为准,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利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