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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济政发〔2022〕6号)有关要求和全国以及省市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曲阜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距今已40多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当前土壤情况,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再一次对土壤进行的“全面体检”,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
2.《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号)
4.《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济政发〔2022〕6号)
三、出台的目的
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包括立地条件调查、土壤性状调查和土壤利用方式、强度、产能调查。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更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真实准确掌握我市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次土壤普查,可以全面查清我市土壤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基本性状等。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我市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利用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基础支撑。
四、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通知规定了土壤普查的对象与内容
普查对象与内容方面:
(一)普查对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盐碱地等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完善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研究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情况。
五、保障措施重要举措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真实准确掌握曲阜市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成立领导小组。曲阜市政府成立曲阜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曲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相关工作。其中,涉及业务指导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区自然资源部门、统计部门负责处理。
(二)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财政部门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同时根据普查任务、计划安排和工作进展,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监督,按时拨付,确保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专项调查、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经费足额落实到位。
(四)严格工作落实。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用好线上线下培训模式,积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与部省市级技术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朱德军
咨询电话:0537-4422100
文件发布链接:曲政字〔2022〕30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曲阜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部门领导解读: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曲阜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曲阜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的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