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阜市儿童主任协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公示

日期:2022-07-15 17:32 浏览: 来源:曲阜市民政局

根据《曲阜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拟任曲阜市儿童主任协会负责人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1日。

1.张冉冉,女,汉族,1983年07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曲阜市妇幼保健院健教科/心理咨询门诊主任,拟任曲阜市儿童主任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

2.张华,男,汉族,1972年11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曲阜市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研员,拟任曲阜市儿童主任协会副会长。

3.朱艳芳,女,汉族,1975年01月出生,初中学历,现任曲阜市时庄街道前戴庄儿童主任,拟任曲阜市儿童主任协会副会长。

4.蒋凤,女,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专科学历,现任曲阜市小雪街道武家村儿童主任,拟任曲阜市儿童主任协会副会长。

5.刘成英,女,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专学历,现任曲阜市尼山镇苏家村儿童主任,拟任曲阜市儿童主任协会副会长。

6.高霞,女,汉族,1983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曲阜市姚村镇薛家村儿童主任,拟任曲阜市儿童主任协会副会长。

7.张利,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济宁学院教师,拟任曲阜市儿童主任协会秘书长。

对上述拟任职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受理单位:曲阜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电  话:6570885 6570887

邮  箱:qfshzz@163.com


曲阜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2年7月15日


附:根据《曲阜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三)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5年;

(四) 在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取缔的社会组织担任负责人,自该组织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取缔之日未满5年;

(五)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 不符合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有关政策规定的。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