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山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尼山镇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加强农村镇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全面提高应对房屋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尼山镇行政区域内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主要为鉴定为C级、D级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集中力量、相互协调的原则;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一)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房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尼山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宋卫锋 党委书记
颜世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丰利华 党委副书记
杨文轩 党委副书记
孔德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宇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杨艳燕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梦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孔祥伟 副镇长
于承标 副镇长
成 员:冯振学 社会稳定办公室副主任、安监站站长
吴 超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企业办主任
孔祥利 农业服务站站长
陈志成 曼山管区党总支书记、镇建站站长
孔祥彬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民政办主任
孔 花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袁大鹏 南辛派出所所长
付 珂 尼山派出所所长
裴成志 尼山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 伟 尼山教委主任
周 杰 环保所所长
苏长伟 供电所所长
孔祥建 执法中队队长
宋超超 南辛管区党总支书记
许兴华 余村管区党总支书记
刘承彪 圣源管区党总支书记
李福成 昌平管区党总支书记
各村党支部书记、各自然村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站,陈志诚同志为主任,徐玉平、郭立、杜振晖同志为工作人员,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解决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抢险预案有效的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重大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救援及调查处理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以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发布事故新闻、编发事故调查简报;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三)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各成员单位组成
抢险救援组
王宇任组长,冯振学、陈志诚任副组长,由安监站、镇建办、农业服务站、行政执法中队等组成抢险救援队伍。
职责:提出抢险技术方案;实施工程抢险,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态发展;搜救受伤人员。
医疗救护组
裴成志任组长,由尼山中心卫生院组成。
职 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受伤人员现场急救;将受伤人员护送至医院救治;
安全保卫组
丰利华任组长,由尼山派出所、南辛派出所、信访办组成。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负责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区域交通管制;维护事故波及区域社会治安,引导疏散危险区域或事故波及区域群众安全转移。
安置保障组
孔德旺任组长,由政法办、民政办、尼山教委各管区组成
职责:按照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开放村委、学校等公共区域或搭建临时帐篷安置受灾群众,提供餐饮、住宿等民生保障。
宣传报道组
杨艳燕任组长,由宣传办成员组成
职责: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故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和报道工作。
三、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急指挥部须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应急小组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 及时向公众发布警告、劝告;
3. 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 调集应急所需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 接警
接到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故险情和接到上级大风、强降水、地质灾害等可能造成突发事故的预警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调遣
接到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故报警后,应根据事故性质、规模、严重性和发展趋势准确做出研判,指示事故村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迅速向市相关部门协调调遣专业前线救援队伍和应急小组赶赴事故现场。
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之前,事发村居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了解事故规模,设置安全警戒,疏散周边群众,防止次生、衍生和偶然事件发生,有效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处置
专项工作组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立现场指挥部,划定危险区域和疏散路线,实施现场警戒;按照预案将应急队伍编成相应应急小组,制定抢险方案,迅速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处置措施:
(1)划定危险区域,拉设警戒线,实施现场戒严和交通管理;
(2)制定抢险方案,调动应急队伍,分设应急小组;
(3)指挥专业救援队伍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实施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根源,搜救受伤人员;
(4)指挥医疗小组实施现场急救和人员分类救护;
(5)组织人员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和周围受灾群众,及时开放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或搭建临时帐篷等安置受灾群众;
(6)组织调集救援所需车辆、物资、装备、防护用具和电力、通讯设施,与相关单位建立实时信息联系;
(7)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适时报告和发布应急信息,稳定群众情绪,做好辟谣工作。
(8)落实市政府应急指令。
4. 研判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抢险进程和专家建议,对事态发展趋势准确做出研判,并及时报告市政府。
决策
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抢险研判,准确、果断做出决策,及时调整应急方案,依法、高效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调度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动专业抢险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和装备,调遣应急所需的保障资源。
评估
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进展和效果,及时评估方案合理性、措施有效性和应急资源保障性,准确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控性,对是否需要扩大应急响应作出正确研判,防止错失良机。
(三)应急终止
1. 终止条件
(1)搜救工作已经结束,伤亡人员和受灾群众已得到妥善安置;
(2)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引发事件的诱因已经消除,损毁房屋已全面清除。
2. 结束指令
应急处置达到结束条件的,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结束指令,通知各应急小组撤离现场,发布结束指令。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 应急指挥部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采取措施,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恢复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
2.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处置事故过程中征用的劳务、设施、设备依法给予补偿;对因参与事故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3. 由镇建、环保、卫生等部门做好对现场的清理、消毒等卫生防疫方面的监控工作;
4. 制定重建计划,安置好受灾群众,保障好受灾群众生活需求问题。
(二)调查与总结
1. 依据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治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2. 应急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