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书院街道关于个体工商户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通报

日期:2022-06-08 14:42 浏览: 来源:曲阜市书院街道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近期,书院街道公众号将对个体工商户的疫情防控政策落实行为进行通报。

刘家肉食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配备消毒液、酒精,并标注有效日期,从业人员核酸登记每周更新,工作人员对进入超市人员落实测温,监督扫场所码并查看行程码,并辅助登记进入人员纸质台账,各项防疫政策宣传到位,书院街道疫情防控督导组对刘家肉食店做出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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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超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店内未配备消毒液,酒精未标注有效日期,无体温枪,未严格落实对进入人员的登记制度,存在疫情传播风险,书院街道疫情防控督导组对兴隆超市店现场张贴黄牌并下发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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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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