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73H/2022-0364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曲农字〔202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4-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2-04-20 10:10

局属有关单位、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是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推进工作,巩固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济宁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0

附件: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

提升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隐患排查整治成效,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四位一体”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三年活动,打好收官之战,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二、重点内容

   (一)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职责、明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安全宣传、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职能。加强对农机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全面落实《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高峰期以及党的二十大、重大节假日等时段的农机安全监管,组织人员深入农机作业现场,加强执法检查和安全监管,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脱审、违法载人、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抓好“开工第一课”,开展农忙季节农机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农机作业秩序管理,劝离制止农机作业期间无关人员跟随作业机械

(三)做好总结推广。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三年活动的工作,梳理整治工作的各类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27日)。认真分析专项整治三年活动的工作情况。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各镇街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4月28日至11月15日)。依据方案抓好落实,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定期开展隐患整改评估,巩固排查整治成效,避免旧隐患反弹,抓好新隐患整改,推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三)第三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做好全面总结,深入研究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农机事故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要充分认识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压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细化安全监管措施,确保行动行之有效。

(二)落实工作措施,抓好督导检查。按照方案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曲阜市农业农村局将择机对各镇街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做好工作总结,严格信息报送。各镇街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巩固提升行动期间各类信息报送工作。4月27日前上报联络员名单。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路伟 张晓远

联系方式:15863723917

 箱:qfsnyjnjk@ji.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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