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597L/2022-02162 组配分类: 音视频解读
发布机构: 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3-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音频解读 | 《进一步做好农村废弃庭院整治暨非整村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发布日期:2022-03-29 00:00


 

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前提条件

随着城镇化发展加剧,农村“空心化”问题越来越严重,残垣断壁和荒芜庭院存量较大,清理利用的成本较高。把农村废弃庭院作为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关键点、突破点,对各村村内的废弃房屋、漏顶房屋进行修葺或拆除和综合利用,巩固好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出台《实施意见》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省委农委《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济宁市委市政府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了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农村废弃庭院整治暨非整村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4号)要求,坚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实施三权分置原则、保障群众利益原则、置换原则。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指标不变、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县级政府依法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合理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效整合利用农村零星闲散土地资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优先用于村庄发展。研究制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再利用挂钩机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

四、意见申报条件:小挂钩项目首先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规划,第三次国土调查及最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为建设用地,每个地块面积原则上不小3亩,并与周边田地连片,独立图斑面积可适当放宽。必须确保群众完全自愿,农户与村集体签订的退回或置换宅基地协议书真实、合法、有效村集体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合法、可行依法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集体决策公开透明。

五、不予批准情形:在村内复垦即开天窗不允许申报小挂钩项目,经调查违背群众意愿的不予批准。

六、意见有效期

本意见自2022326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325日。


           文件发布链接:曲政字〔2022〕6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农村废弃庭院整治暨非整村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分享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