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2022年曲阜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二、决策依据
《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
《2022年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2022年济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三、出台目的
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对养殖的畜禽开展免疫接种,疫苗能够在动物群体中产生免疫屏障,达到群体免疫的目的,避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对畜牧生产危害较大的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重要措施
(一)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各镇街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狂犬病、炭疽等疫病实施全面免疫。
(二)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市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按照非免备案的有关要求到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申请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2.口蹄疫:对全市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0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市所有猪进行0型口蹄疫免疫,各镇街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对猪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确定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的,上报市畜牧中心。
3.小反刍兽疫:对全市所有应免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拟开展非免疫无疫区建设的区域,逐级上报省畜市牧局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4.布鲁氏菌病:全市所有牛羊种畜不实施布病免疫。奶畜原则上不实施免疫,个体检测阳性率≥5%的奶畜养殖场户可向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市畜牧局(中心)备案后,以场群为单位实施免疫,免疫前对检出阳性的奶畜清群,产奶畜一律不得免疫。
(三)免疫技术方案
包括免疫要求,推荐免疫程序,免疫方法,免疫效果评估要求。
五、解读联系方式
曲阜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免疫监测科
电话:0537-4497627
曲牧字(2022)7号文-关于印发《2022年曲阜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