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6853/2022-00848 组配分类: 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 曲阜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02-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曲阜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民政局 浏览: 日期:2022-02-17 14:59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阜市民民政局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境界标准,聚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目标,按照“12393”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1”贯穿一条主线:以党建为统领;“2”突出两个维度:守底线防风险、追高线创品牌;“3”聚焦三项职责: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9”立足九个着力:着力提高党建引领民政工作能力、着力完善大救助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着力增加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着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着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着力促进社会组织和慈善社工事业发展、着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着力规范地名管理服务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着力筑牢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3”建设三个民政:诚信民政、品质民政、幸福民政),求真务实抓落实,走在前列创一流,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提高党建引领民政工作能力

1.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机关政治属性,树牢看民政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 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努力建设模范政治机关,深化党支部达标提星、党建品牌扩容升级行动,开展党建先锋岗”“示范岗”“模范窗口创建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擦亮大爱民政·圣城先锋党建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曲阜儒家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全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示范点建设。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做好社会组织、兜底保障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3. 抓好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和济宁市转变干部作风十要十不准,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工作大提升。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扎实做好民意“5”来听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着力完善大救助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4. 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过渡期内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等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救助标准在去年年底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救助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和重点对象摸底排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主动发现、及时介入、分类救助。

5. 创新综合救助新模式。紧扣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新需求、新趋势,充分发挥儒家文化独特优势,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推进济时救”“诚信救助品牌内容扩充、形式创新、服务升级,实施救助+慈善”“救助+社工”“救助+社会组织”“救助+志愿服务”“救助+智慧民政“1+N”救助服务模式。加大救助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提高济时救”“诚信救助社会救助品牌影响力。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省社会救助数字平台,及时对接医保等部门数据,实施动态监测,推行先行救助,对急难情况24小时内先行救助,特别紧急的2小时内即时救助。

6. 推动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发挥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快构建综合救助格局,着力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资源聚合,着力解决救助分散、程序复杂、救助不精准问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镇(街道)临时备用金不少于10万元。探索打破户籍地和常住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推动慈善救助发展。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精准救助。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诚信机制建设。

7.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落实特困人员照护三清”“五有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比例。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提供必要的走访探视、照料服务、心理慰藉等。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推进镇(街道)、村(居)社会救助服务平台(站)规范化运作,打造一批村(居)社会救助服务站示范点。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年内实现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年行动,对城乡在保对象进行全员复核,确保管理规范、进出有序。强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后的监督管理。

三、着力增加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

8. 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开展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建设。落实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助政策。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推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做到主动办理、应补尽补、动态调整。落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诈骗行为和欺老虐老现象专项整治。

9. 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5幸福食堂,支持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高质量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移交、运营等11项指标均达到100%。依托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新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2处,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增强失能照护功能,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医养结合实现全覆盖。实施农村养老服务一县一阵地、一乡一中心、一村一场所工程,年内改造提升4处镇(街道)敬老院,失能集中照护服务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发展农村互助养老设施,推广镇(街道)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和敬老院+农村幸福院“1+N”运营模式,鼓励专业养老机构托管运营敬老院、农村幸福院。优化相约黎明服务模式,拓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内容。

10. 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实施护理员培训计划,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对管理人员、护理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继续开展孔孟之乡敬老使者选拔工作。

11. 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家政、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业态。推动建设综合宜居养老示范社区。推广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无障碍科技产品等智慧养老产品,发展老年智能设备、康复辅助器具、健康食品药品等老年用品制造业,推动金融机构、龙头企业等共建特色养老产业园区。

四、着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2. 强化孤困儿童福利保障。规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以孤困、重病、残疾儿童为重点,开展专项救助、定期探访、助医助学、关爱服务等工作,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温暖环境。由单纯物质供给向物质加精神服务延伸,持续开展点亮心灯·相伴成长心理关爱服务,更好塑造孤残儿童健全人格、阳光心理。

13. 加快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牵头做好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推动完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14.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按照五有标准建设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镇(街道)未保工作站、村(社区)儿童之家。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预警联动保护工作机制。开展最美儿童主任和优秀服务项目宣传推介活动,对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实行全覆盖培训。加大儿童类服务项目购买力度,孵化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动员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15. 规范儿童收养工作。鼓励国内家庭收养机构病残儿童,促进病残儿童回归家庭。加强收养登记培训,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评估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

五、着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6.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加强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建设,制定镇(街道)协商目录。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执行、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落实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信息报送等工作。

17. 深化村级工作规范运转。落实村级组织职责清单,巩固村级工作三本一册阳光工程成效,全面推行码上公开,集中开展2次村务公开民主日活动。督促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扩大协商主体,强化成果运用,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推进建制优化村融合,明确融合标准,严明优化后十不准改革纪律。制定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审慎开展村民委员会调整。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18. 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村(社区)服务场所提升工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巩固村(社区)牌子多问题整治成果,深化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提升社区治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者“318薪酬制度,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开展社区工作者全员培训。

六、着力促进社会组织和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19.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建组织、扩覆盖工作,长效推进党建入章,提高行业党委和枢纽型党组织数量。开展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督促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创建一批党建示范点。探索建立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决策制度机制,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

20. 提升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质量。采取严格登记审查、突出源头治理、加强上下联动、发动各方参与、强化监测预警、推动联合惩戒等系列措施,实现对社会组织审批入口关、活动管理关、执法出口关的全流程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加大对违规收费、违规评比表彰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曝光力度,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21. 推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以章程为核心,以理事会建设为重点,以等级评估为抓手,引导社会组织规范选举程序、议事规则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务、人事、资产、档案、印章、活动、重大事项备案等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和自身服务水平。推行社会组织党务、业务、财务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增强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22. 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创新基地+资金+培训三位一体培育扶持模式。建设基地育组织,提升市社会组织公益园服务效能,加快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购买服务育能力,加大政府购买直接面向基层治理、为老为小、助残纾困等服务,实现提升能力、服务群众双丰收;专业培训育人才,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长效培训机制,建立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库。持续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深入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发挥作用。

23.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贯彻落实《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推进慈善组织认定,扩大慈善组织规模。加强慈善组织监管,推广应用慈善中国网络平台,落实公开募捐备案管理制度,打造阳光慈善。开展中华慈善日”“慈善公开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慈善捐助记录和回馈奖励制度,实施助企慈善捐助行动,进一步激发大型企业、高收入人群捐赠热情。更好地发挥慈善总会平台优势,推动示范项目优化升级,完善救助帮扶政策和求助申报流程,让项目聚焦到困难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

24. 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快推进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作用明显的示范站点。开展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鼓励引导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加强社会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做好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评选推荐工作,开展第四届孔孟之乡和谐使者评选活动。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

25. 完善志愿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提高全市注册志愿者、标识志愿服务组织数量。继续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规范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证明出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评选推广一批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项目先进典型。

七、着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26. 深化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持续开展加强孝老爱老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三年行动,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开展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加强对婚丧事宜的过程监管,打击天价彩礼”“恶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倡导孝德礼葬新风。坚持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探索费用减免等惠民殡葬政策,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打造示范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新改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12处以上,加快形成覆盖城乡、设施完善、绿色生态、供给充足的殡葬服务网络。开展殡仪馆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强经营性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管理,规范经营性公墓年检。

27. 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规范婚介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婚俗改革,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特邀颁证、婚俗教育、集体婚礼等活动,倡树文明节俭的现代婚嫁新风。

28.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提升街面巡查、站内照料、送医救治等能力,保障受助人员安全和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寻亲服务,对符合条件及时落户安置,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帮助滞留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推进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减少不文明和反复流浪乞讨现象。

29. 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推进一网通办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推动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

八、着力规范地名管理服务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30. 规范地名管理服务。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绘制、印刷出版《曲阜市地图》《曲阜市城区图》。加强地名的标准、规范使用,强化监督检查。规范高铁新城命名管理,助力建设孔子故里新客厅。落实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推动地名信息数据共享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31. 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地名文化建设,注重地名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大力弘扬传承优秀地名文化。不断拓展地名文化宣传途径,积极打造地名文化主题公园,配合做好《中国地名大会》撰稿等工作,开展地名文化宣传片拍摄工作,宣传保护优秀地名文化。

32. 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完成第六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界桩日常巡检管护年度任务。全面梳理评估边界地区风险点,推进界线管理精细化、风险评估等级化、防控预案精准化,及时防范化解边界争议,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九、着力筑牢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33. 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指导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坚持”“”“环境同防,严格执行信息登记、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物资储备等防控措施。不折不扣做好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定期核酸检测、免疫接种工作,确保应检尽检”“应接尽接。坚持未雨绸缪、常备不懈,强化疫情处置应急演练。

34. 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落实全员教育培训任务。开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5. 全力做好安保维稳工作。落实好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保密工作教育培训和督导检查。落实信访首访负责制,统筹做好电视问政、市长热线、网络平台等各种渠道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有效化解矛盾问题。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炒作事件。加强值班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

36. 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加大救急难力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落实《民法典》要求,认真排查需要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责任的特殊群体,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做好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解难帮困。着力做好极端天气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7. 加快民政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并落实《全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培训活动,推进宪法进社区。组织开展民政领域系列执法检查活动。统筹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评选推荐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放权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数据汇聚、系统互通、应用融合,推动更多民政业务网上办”“简化办”“集成办。推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38. 强化民政资源要素保障。发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慈善事业发展等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凝聚力量助推民政事业发展。抢抓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机遇,做好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工作。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税费减免、培育孵化、精神激励、共建共治等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9. 加强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指导镇(街道)加强五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镇(街道)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居)民政助理员,综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畅通民政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加强民政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传递民政声音,讲好民政故事。加强民政统计、财务和资产管理,做好内部控制、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档案规范化建设活动。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民政

         40. 打造过硬民政干部人才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从严监督管理,深化教育培训,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制度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围绕六争一创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建设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充满激情、攻坚克难,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狠抓落实、能打胜仗,业务精湛、堪当重任,心系群众、为民务实的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局属事业单位管理。统筹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机关工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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