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693X/2022-03746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曲阜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12-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刘汝方解读《曲阜市行政应诉办法》

来源:曲阜市司法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2-12-20 09:47

问:您能否对近期出台的《曲阜市行政应诉办法》的出台背景、目的进行简要说明?

答:为进一步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需结合我市诉讼案件实际情况,出台新的《曲阜市行政应诉办法》,确保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开展。行政应诉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关系密切,是行政机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几年我市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激增,案件办理难度加大。


问:本《办法》的出台依据有哪些?

答:依据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 (2016) 51号) ;4、《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


问:本《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曲阜市行政应诉办法(草案)》共28条,主要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目的,范围,应诉工作职责、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生效文书执行,案卷归档,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范和要求。


问:民众对本《办法》细节有疑问,有哪些咨询方式呢?

答:可以联系刘凤琳, 联系方式:0537-3190118。


文件发布链接: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阜市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

图文解读:图文解读 | 《曲阜市行政应诉办法》

音频解读:音频解读 | 《曲阜市行政应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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