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职业介绍
二、服务内容
对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求职人员提供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服务
三、服务对象
各类用人单位、劳动者
四、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五、提交材料
用人单位需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招聘简章。
劳动者需提交:1、身份证或社保卡;2、技术职务、技术等级证明及学历证明;3、个人简历;4、1寸免冠照片2张
六、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七、服务地点
曲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016劳动就业窗口)、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八、服务方式
(一) 用人单位:
1、网上办理。用人单位可登录山东省公共招聘网,注册和上传单位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可自主登录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办理。可到市级或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填写《曲阜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岗位信息录入信息网,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岗位信息。
(二)劳动者:可到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现场填写《曲阜市求职登记表》。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537-449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