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693X/2022-02837 组配分类: 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曲阜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10-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阜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截止10月13日)

来源:曲阜市司法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2-10-13 09:04

结合工作实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如下调整:

将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对属于济宁“231+1”产业、“十强”等先进制造业企业(不包含商混等企业)建立增量奖励制度》调整出目录。

将市农业农村局承办的《曲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市审计局承办的《曲阜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承办的《曲阜市农村物流发展实施意见》分别修改为《曲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曲阜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序号

重大事项决策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是否已通过合法性审查

进展

1

曲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

已通过

已完成

2

曲阜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曲阜市审计局

2022年6月

已通过

已完成

3

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

已通过

政府常务会阶段

4

曲阜市行政应诉办法

曲阜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


专家论证会阶段


相关文件及解读情况参照: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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