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40184A/2021-04637 组配分类: 污染物防治
发布机构: 曲阜市息陬镇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09-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息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陬镇2021年度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息陬镇 浏览: 日期:2021-09-19 17:20

202119

 

息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息陬镇2021年度秋季农作物秸秆

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单位:

《息陬镇2021年度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息陬镇人民政府  

                                 2021918

息陬镇2021年度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三秋”将至,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到了集中攻坚期为切实做好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综合利用保禁烧、以禁烧促综合利用的原则,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继续发扬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做法,坚决巩固保持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的良好稳定态势。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杂草、枯枝落叶露天焚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及省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

秋季重点时段:920日至115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原则,严格落实镇、村禁烧工作责任。全镇组建以党委书记为指挥、其他科级干部为成员的禁烧指挥部,下设一个由纪委、应急办、派出所、党政办、农业服务站、环保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禁烧工作督导组,全面督导检查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同时,由包保管区科级干部带,以管区为单位、包村干部为成员组成四个管区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组,具体负责各管区、各村的秸秆禁烧工作。各村要立即组成3-5人的秸秆禁烧工作队,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日常巡逻和应急处置,各村将所属地块划片定责,包保到村组干部个人,做到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不少一片、不漏一点、网格管理、无缝衔接、责任明确。

各村要立即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设立2—4处固定禁烧值守点(做到有人员、有桌椅、有标识、有工具、有值班表、有禁烧责任网格图,能遮阳挡雨),明确防火区域、责任领导、责任人,配全工具。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人员到位情况由各管区督查组每天巡查。

管区书记是本管区负责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逐村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始终靠在一线抓落实。村级是禁烧工作的基本作战单元,各村党支部书记、自然村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逐户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措施,要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合理划片分派到人,抓好村组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落实。

    包村干部负责对所包村禁烧工作的督导和宣传工作,重点禁烧时段要靠在村里,督促村级禁烧队伍履职尽责,与村干部一起共同做好秋季禁烧工作。

(二)严格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按照“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镇、村两级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两级网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镇村干部要下沉到网格中,明确各网格责任人,落实值班巡查和看管责任。要重点落实和周边县市、乡镇接壤地块的责任,严防客火入侵。

应急办、环保所、执法中队、农业服务负责日常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每天下班后由当天值夜班科级领导负责晚间秸秆禁烧巡查和处理工作,节假日由带班科级干部和值班人员24小时负责本班秸秆禁烧巡查和处理工作。各村要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安排组建好工作队,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和处理工作,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随时接受镇对值守情况的督导和调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禁烧期间,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禁烧明白纸等形式进行禁烧宣传,管区禁烧工作组用下发的高音喇叭在责任区内不间断巡逻宣传,形成禁烧高压态势,营造浓厚禁烧氛围;广泛宣传上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报道秸秆利用先进典型,曝光恶意焚烧行为和处罚典型案例,尤其是对第一起焚烧行为、第一起处罚案例的曝光,强化警示作用。在全镇中小学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促进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督导队伍要全部沉到一线,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特别要加强对县界、乡界、村界地块的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加强对值守巡逻人员的巡查,查找漏洞,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禁烧措施不折不扣落到户、到地块。

(五)落实奖惩措施。实施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秸秆禁烧期间,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济宁市、曲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暂行办法及相关纪律和法规,进行严肃督查问责。对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并对有关村实行一票否决。对点火焚烧秸秆或发现焚烧秸秆痕迹的,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分别追究相关村的责任。

1. 重罚第一把火:对今年秋季全镇范围内出现第一把火的村,罚所在村10000,扣发支部书记(或负责人)全年绩效工资,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检查、免去支部书记职务等组织处理。

2. 经济处罚:各村被督导发现第一个火点或被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罚款5000元,扣发支部书记(或负责人)半年绩效工资,被督导发现一处焚烧痕迹罚款3000,扣发支部书记(或负责人)三个月绩效工资

3. 发现焚烧秸秆2以上罚村20000元,并按照《山东省村民委会选举办法》依法启动罢免程序,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在年终千分制考核中对所在村一票否决。同时对管区负责人包村干部给予相应处罚。

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焚烧人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的,除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和赔偿损失外,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的,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森林法从严从重查处;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恶意报复、造谣惑众、污蔑诬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严从重惩处。并抽调执法力量,建立强有力的打击露天焚烧秸秆专门班子,一旦发生案情,在第一时间进入侦查,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保持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各项措施

(一大力推广先进农业机械和适用技术。大力推广玉米适时晚收增产技术,延长灌浆时间,增加千粒重,提高玉米产量和生产效益。集成推广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深耕深松-小麦宽幅精播等高产技术模式,综合提高秸秆还田质量、耕地地力和小麦群体质量。积极推广玉米籽粒收获、全株玉米青贮、保护性耕作等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和生产技术,深化农机农艺结合,降本增效。

(二)大力推进秸秆青贮过腹还田。将秸秆青贮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抓住秋季玉米秸秆青贮的最佳时期,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支持鼓励养殖场户积极开展玉米全株青贮、秸秆青贮、秸秆氨化等作业,为冬春畜禽生产备足原料。鼓励引进先进的玉米收获青贮一体化农机,提高玉米青贮效率,发展玉米青贮产业。鼓励发展秸秆压块(颗粒)饲料加工、秸秆揉搓丝化加工企业,拉长利用链条,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三)积极推进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各村要根据耕地分布情况、作物种植、秸秆产生和利用现状,合理设置秸秆收储点,鼓励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秸秆收集、收储服务。积极扶持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发展,建立规范的秸秆储存场所,促进秸秆应收尽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各村要对当地秸秆作物种植情况、收割方式、农机装备、利用途径等开展一次详细排查,在此基础上,制定细化具体的利用实施方案,提前组织各类秸秆利用主体与村级组织、种植大户进行对接。对个别没有合适利用途径的地块,要督促落实秸秆清运措施,坚决杜绝秸秆堆放在沟渠、河道等随意堆放的现象,确保秸秆随收随用、随收随清,实现田间、地头、沟边、渠边、路边秸秆五净,彻底消除焚烧隐患,杜绝对周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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