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曲阜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问:《办法》出台目的和必要性是什么?
答:目的:一是为我市公路今后上升等级和拓宽预留土地;二是防止我市公路街道化;三是避免沿线近距离建设施工对公路造成影响;四是控制我市公路沿线建筑,使汽车驾驶人有足够的行车视野,确保行车安全。五是减少车辆噪声和尾气等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必要性:一是加强公路建设,将上级有关公路建设的基本政策更加细化落实,部门责任更加明确清晰;二是加强公路管理,保持我市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防止公路及附属设施受到人为破坏和损坏,保障安全畅通,特别是有利于改善我市乡村道的建筑控制区管理缺失问题。三是促进公路事业发展,适应我市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全通畅出行的需要。
问:该《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市公路运输里程1542.341公里,发展势头良好,所有行政村都已通公路。但近年来侵占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情况时有发生,破坏公路完好畅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占用公路边沟、建筑控制区违章建房,损坏公路设施,对车辆行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情况。为解决公路建筑控制区存在的诸多问题,进一步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制定公布符合我市实际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问:该文件的起草依据是什么?
答: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划定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均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其中涉及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均摘自以上法法规。
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简称建控区,《公路法》第56条对建控区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建控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二条“农村公路用地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问: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十六条,主要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
一是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公路用地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将有关公路建设的基本政策更加细化落实。
二是对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集市贸易、打场晒粮、种植作物、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等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为新建村镇、学校和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提供了标准。特别有助于改善我市乡村道的建筑控制区管理缺失问题。
三是引入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强制和救济内容以及对不履职的责任追究内容,有力地促进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
问:该《办法》执行范围和有效期限是什么?
答:本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本《办法》有效期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3年10月15日。
问:能否提供咨询联系方式?
答: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448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