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阶段
贫困户家中有3-6岁学龄前儿童并有入园意愿的,按照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申请就读幼儿园,请帮扶责任人协助贫困户做好申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受农村教育资源所限,国家对适龄儿童入园没有硬性要求,并不能保障所有孩子都能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果贫困户适龄儿童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可享受资助政策,在其他幼儿园无法享受。
此户可申请进入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由帮扶责任人填写,如无适龄儿童无需填写)
如果贫困户家中适龄儿童能够申请到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助学金和免保教费。每年9月开学后,贫困户到幼儿园领取《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请帮扶责任人帮助填写后于开学1周内向就读幼儿园提交,幼儿园负责审核把关发放。保教费由就读幼儿园免除,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全额免除;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免除标准不超过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超出部分由贫困户自行向幼儿园缴纳。幼儿园按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按学期发放到专用资助卡账户,11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助学金,5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助学金。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二、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和初中)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1)补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范围不少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5%。
(2)资助标准:在校孤儿按每年365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3元(农村学校1元用于课间餐,实际发放2元)
(3)工作流程和发放形式:①困难学生认定:营养餐补助学生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每学期认定一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低保家庭学生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认定,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所在村(居)委会审查盖章(负责人签字)、乡镇民政部门分别盖章(签字)、所在学校审查确认盖章(班主任、学校校长签字),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的营养餐改善计划(15%部分),在校内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公平、公正。②发放形式:学校有就餐条件的,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就餐卡或以饭票形式发放学生手中;学校暂时没有就餐条件的,采取个人或家庭托餐形式,为学生统一办理营养餐银行卡,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卡中,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待学校具备供餐条件后,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就餐卡或以饭票形式发放学生手中。补助资金直接打入银行卡的,计入贫困户家庭收入。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
贫困户家中有小学、初中学生的,学生可直接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无需申请,由学校直接免除学杂费,直接提供教科书。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三)生活补助
贫困户家中有小学、初中学生的,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每年9月开学后,请帮扶责任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或家长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开学1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由学校按小学住校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非住校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住校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的标准,非住校生每生每年625元,按照学期发放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11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补助金,5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补助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出台小学、初中非住校生生活补贴政策,截至2019年11月,中央财政尚未下达资金,因此,本学年非住校生生活补贴延迟申请和发放。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四)失(辍)学学生管理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6-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的,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因病因残等原因无接受教育自主能力的除外)。如果发现有失(辍)学学生的,要及时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和乡镇(街道)反映,共同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劝返的学生可以随时入学,根据其年龄和学习能力插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单 位: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办公电话:0537-4442682
(五)残疾儿童上学
贫困户家中有残疾适龄儿童的,由县市区残联提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属轻度残疾的,可到服务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属中度残疾的,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如果贫困户家中有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服务区学校送教上门。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量身定制、免费教育的原则,以上门送教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
单 位: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办公电话:0537-4442682
三、普通高中阶段
(一)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就读普通高中学生的,可申请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每年9月开学后,贫困家庭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9月底前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学费由就读学校免除,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全额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每年1600元予以免除,超出标准的要向学校缴纳。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向学生发放,按照学期发放到专用资助卡账户,11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补助金,5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补助金。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四、大学教育阶段(含高职)
脱贫攻坚以来,我省实施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贫困户家庭学生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当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贫困家庭考生下载并填写《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可在省教育厅官网下载http://edu.shandong.gov.cn),并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县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市、区)名单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参加相关院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一)学费免除(补助)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的,可申请享受免学费。每年9月开学后,在省内高校(我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可在省教育厅官网查询http://edu.shandong.gov.cn)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本人要填写《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9月底前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学费由学校直接免除,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超过8000元的,超出部分要按规定向高校缴纳。
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学生每年1月底前向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交《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由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给予免学费补助,学费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二)国家助学金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的,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9月开学时,贫困家庭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9月底前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发放,学校按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的标准分学期发放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11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补助金,5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补助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国标贫困户,无论在省内或是省外、部属高校就读,符合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的优先获得国家助学金;如果是省标贫困户且在外省或部属高校就读的,国家助学金政策有可能享受不到。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三)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大学生,可申请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贫困家庭残疾学生新考入全日制大学后,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入学通知书以及县级残联部门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县级残联部门认定后,按照大专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助,每名残疾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阶段的学历教育,每上升一个学历的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单 位:曲阜市残联教就部
办公电话:0537-4480599 0537-4480099
五、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一)免学费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可直接享受免学费政策,无需申请,由学校直接免除。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二)国家助学金
如果贫困户家中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9月开学后,贫困家庭学生或家长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开学1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按照学期发放到专用资助卡账户,11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补助金,5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补助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只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可申请,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再享受该政策。
单 位: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公电话:0537-6509087
六、技工教育(不同于中、高职教育)
贫困户家中有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可以到全省承担精准扶贫任务的技工院校就读(名单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http://hrss.shandong.gov.cn),并享受“五免一享”政策(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单 位: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办公电话:0537-4496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