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低保家庭学子缓解缴纳学费的实际困难,曲阜市民政局根据低保助学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宣传助学政策,扎实开展低保助学活动。近日,曲阜市民政局救助科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工作的通知》,安排布置今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工作。
一、申请条件
凡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含高职)大学新生,均可申请享受新生入学救助;凡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含高职)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年均可申请享受大学生在校救助。
为提升救助效能,考取师范、军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和处于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之内;享受学费免除或全额补助的新入学大学生不重复救助。
二、申请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济宁市高等教育大学生在校救助申请审批表》。
三、申请证明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新生入学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本人申请的救助金用于入学学费的承诺书;申请大学生在校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在校期间个人表现情况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救助标准
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科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不低于5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专科(高职)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不低于3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专科(高职)大学生,每人每年在校救助金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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