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491/2021-04158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6-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9号提案《关于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级并行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1-06-02 00:00

尊敬的李敬华、李海燕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与关心,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级并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其中,管理人员分十个等级,一到十级管理岗位分别对应正部级到办事员级,也称作一到十级职员。

2016年7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第一次提到了“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晋升概念。并提出要建立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7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提出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

2021年2月19日,《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审议通过。会议强调,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着眼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改造现有职员等级,将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事业单位岗位中的管理岗受限于单位级别等因素,晋升渠道比较狭窄,因此关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改革,特别是试行职级并行制度的话题,一直都是讨论的热点问题.

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向上级反映该项问题,待上级有关于此类问题的文件细则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不打折扣、不做变通做好落实!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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