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21年4月1日生效

日期:2021-04-07 09:54 浏览: 来源:曲阜市应急管理局

为何修改?

在2013年版的导则下,应急预案有模式化模板化趋势;

强化了风险评估要求;

因应应急管理部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新要求;

新导则更加切合实际需求,强调针对性、务实性。

修改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修改和规范了应预案编制程序,由6条改为8条,增加了应急资源调査和桌面推演。其中桌面推演衔接了标准AQ/T9007-20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2. 将”应急能力评估”修改为“应急资源调查”。修改为“应急资源调查”,更加明确和易操作。

3.细化了应急预案编制内容要求。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清晰界定本单位的响应分级标准,预案力求简明化、图表化、流程化。

4.明晰了应急预案评审程序。明晰了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修改完善的评审流程。

5.在综合应急预案中去掉“编制目的”,“风险评估结果”以附件体现。风险评估结果适用整个预案体系,各层级预案不必再单独写风险评估的内容。

6.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增加“适用范围”,去掉“事故风险分析”。增加适用范围强调了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有针对性,去掉“事故风险分析”与上述第5条理由同。

7.《新导则》指出,专项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相近时,可不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8.在应急预案附件增加“生产经营单位概况”,“预案体系与衔接”,“风险评估结果”,强调应急预案必须兼容和衔接。并将风险评估结果直观的写在附件中,清晰明了。

9.增加了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和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增加大纲便于企业更易操作。

10.强化了本标准为编制导则的属性,关于预案管理的内容如培训、备案、演练、定期评估、修订等内容均交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处理。

2020版与2013版相比,主要变更具体如下:

企业如何应对?

1.企业应成立以相关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行政、人事、财务等)及相关救援队伍及周边相关企业、单位或社区代表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并应在企业内部组织对新导则的学习;

2.企业应按新导则要求,收集更全的基础资料。如安全距离资料、企业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作业条件、设备装置及风险评估资料;本企业历史事故与隐患、国内外同行业事故资料;属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单位应急预案资料等;这些资料在以前预案的编制过程中重视不够;

3.企业应组织力量进行专业的风险评估,或重新评估企业现有风控报告,确认风险评估等级的准确性。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应急预案编制的输入,只有准确的风险评估结果、才能编制出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4.企业应重新审视现有的应急预案体系,预案应符合实际、注重实效,应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的特点,预案应避免文山汇海、力求架构清晰、层次分明、衔接有序,预案应简明化、图表化、流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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