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出台背景及过程
从2017年7月1日起,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户政部门全面启动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已为全国来济群众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10.6万件次,极大地节约了群众办事成本。工作中也发现,因前期换领补领身份证将受理窗口限定在“户籍地”和“居住地”,部分群众特别是新近来济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存在办证不方便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公安服务更加便民、精准,我们组织专门人员认真研究,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与5月26日起草《济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申办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相继征求在济外省群众、一线户籍民警、各县市区公安局户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建议,于6月11日出台《济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申办工作规范》,对跨所、跨县、跨市、跨省异地身份证受理的条件、流程、时限进行了全面规范整合,通过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实现全国在济群众皆可自主选择,就近到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换领补领身份证。
2、身份证换领补领新举措主要惠及人群?
济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国公民,除公安部规定五种不予受理的情形外,皆可自主选择,就近到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异地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仅方便本市居民,更方便全国各地在济宁工作学习生活的广大群众。
3、为群众提供哪些便利?
《规范》主要从六个方面,方便了群众办证。全市通办、就近申办。在全市户籍派出所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打破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济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国公民,皆可自主选择,就近到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异地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容缺申办、承诺可办。凡是可以证明群众身份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均可作为申领凭证。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由派出所民警现场比对本人照片、指纹等信息后,能够明确认定申请人身份的,可在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容缺办理。居住登记后置,即来即办。变“登记—申领”为“申领—登记”,实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后置。待群众异地身份证受理完成后,派出所民警再根据其就业、就学、居住情况,帮助指导申请人办理居住登记,实现即来即办、无忧申办。多样缴费,便捷办理。拓宽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费渠道,开通身份证异地受理移动支付模式,申请人可通过扫描系统生成支付码快速完成缴费。窗口同时提供代缴服务,在群众监督下,由工作人员收取现金代为支付,满足群众不同需求。规范配置,临时居民身份证当场办理。在全市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配备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设备。山东省内居民在我市户籍窗口受理异地证后,可当场申领临时身份证,派出所现场制作发放。外省居民如有需要,可当即为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全力满足群众紧急用证需求。警务导航,一线连通。汇总全市户籍窗口座机、手机、详址等信息,通过“济宁公安”“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群众可关注“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警务地图”迅速查找到最近的户籍窗口,联系民警预约时间办理。
4、哪些属于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身份证件。
5、哪些情形不予异地受理?
按照公安部规定,以下五种情形不予异地受理身份证,需本人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6、如何收费?
工本费收取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政策发布:济宁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申办工作规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