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曲阜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6日
曲阜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曲阜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曲阜市教体局、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及直属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故种类
本预案所指学校突发事故包括:地质灾害、汛期、火灾、交通、溺水、拥挤踩踏、工程建设、危房、特种设备、招生考试、大型集体活动、校园欺凌、食品安全、流行性传染病、危险化学药品、重污染天气、极端天气等突发事故(件)。
(五)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与各级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及其队伍的作用,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4、科学规范,依法处置。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的应急管理,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应急预案体系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市教体局制定并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各学校应急预案,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二、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及处理程序
1、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各中心中学负责本辖区幼儿园日常安全监管、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学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在1小时内上报市教体局,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园)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展等,做好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报告要快、新、全。
3、市教体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向市政府及济宁市教育局汇报,联系镇(街道)和市领导、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追责。
三、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学校(园)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在迅速启动应急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学校(园)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在第一时间内向119、110报警,请求援助。
2、发现起火,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要立即进入应急疏散紧急状态,相关教师或工作人员要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要注意在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要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3、学校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展开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抢搬重要物资等先期处置,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到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并迅速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
4、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搜救灭火抢险工作;如发现有人受伤,指派专人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或送医院救治。
5、保护现场,配合消防、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做好受伤人员和伤亡师生家属的抚慰工作。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建筑,重新配置设施设备,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二)交通事故
1、学校(园)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9、110),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2、事发学校(园)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自救互救,并迅速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
3、维持好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配合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和事故调查工作。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4、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处理好善后工作。
(三)溺水事故
1、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学校(园)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20、110请求救助,并迅速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
2、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并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3、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完善应急预案。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置隔离栏。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设立警示牌,设置隔离栏。
2、事故发生后,学校(园)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拨打120、119救助;迅速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
3、迅速组织师生有序疏散至安全地段。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师生迅速避让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待救援力量到达后,紧密配合救援行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切断危险源,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态等。
4、做好师生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用电、用水、用气、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使用情况,做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1、开展大型活动必须实行风险评估,并将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还要为参加师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若发生事故,学校(园)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
3、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次发性事故发生。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和伤亡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集体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园)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园),并由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故突发后,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制止、制服,无法制止的要立即报警,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派出所)等请求援助,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逐级上报。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要组织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地点。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园内师生的稳控、安抚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八)校园欺凌事件
1、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原则
(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力争将校园欺凌事件造成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
(2)根据事态发展状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果断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稳定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
2、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1)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教体局报告。若发生伤害需要救护的,应立即拨打120救援;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的简要经历,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件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援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
(1)教体局和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共同组成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救治工作组。
(3)迅速开展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
(5)做好情况通报。
(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1、事发学校(园)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援助救治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使用可疑物品;立即停止学校(园)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彻底清理学校(园)周边的各类小摊点、小卖部,严禁住宿生到校外就餐。
(十)流行性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园)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上课。
2、学校(园)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20、11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园)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一)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化学品要求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20、119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二)防汛等自然灾害
1、加强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接到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避灾通知后,学校(园)要及时组织师生避险疏散,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3、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安全避险和疏散到安全地带。迅速将受灾情况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
4、组织开展抗灾自救,及时向120有关部门请求援助,开展受伤师生的救治。
5、疏导、安抚师生情绪,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抚慰受害者家属,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十三)拥挤踩踏事故
1、安全预防措施
(1)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全校教职工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并且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制度、提出要求、采取措施,强化课间值班,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
(2)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和班团队会、集会等途径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及自护自救等知识的专题教育,结合在学校拥挤踩踏而引发的伤害事例,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拥挤踩踏事故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患意识;教育学生课间不得跑跳、追逐、打闹,使学生养成相互礼让、遵守秩序、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的良好习惯。
(3)加强对教师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课间活动、出操、大型集会时,上下楼梯不强调快速、整齐,由教师带领学生有序进入操场活动,活动完毕,统一调动,有秩序地回到教室;体育课和在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须到任教的班级教室里接送学生。
(4)合理安排各年级各班上下楼梯的路线,课间要留给学生充足的时间,高中低年级实行分时段放学,早晚下自习、课间操、中午和下午放学等时段,每层楼道、楼梯间必须安排教师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5)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楼道及楼梯间的各项设施、照明及应急灯等照明设备情况,及时更换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照明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加高加固楼道栏杆、楼梯扶手,定期检修、及时清理楼道及楼梯间的堆积物,确保楼梯照明和楼道、楼梯畅通,防止夜间突然断电造成学生上、下楼梯时因无灯光而摔伤的意外伤害事故。
(6)每个学期组织学生进行至少两次的应急疏散演练。
2、应急处置措施
(1)第一发现人在发现学生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一旦发生踩踏事故,立即报告学校和局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必须准确全面,要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启动应急预案。
(3)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协调控制,对患者进行抢救,疏散组迅速对后面拥挤的学生进行疏散。
(4)对受伤学生逐一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受伤的学生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现场救助组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应急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护送和照顾。
(5)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他们的恐慌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十四)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园)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