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政策明白纸

日期:2021-03-26 09:52 浏览: 来源:曲阜市医疗保障局

1、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

 

2、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生育保险费缴纳比例:企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机关事业单位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自2020年1月起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缴纳。

 

3、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答: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保险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答: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生育医疗费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标准是多少?

答:生育医疗费包括怀孕和生育期间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1)孕期检查医疗费定额标准10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分娩医疗费定额标准: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定额标准分别为2600元、3600元和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为每人次180元。

4)流产术、引产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分别为每人次500元、1600元。

 

6、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天数及支付标准是多少?

答:1)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乘以津贴天数。

 

7、企业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条件?

答:1)女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的,生育次月即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材料,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2)女职工的异位妊娠或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疗保险现有政策结算,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8、生育津贴申领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1)企业女职工分娩申领生育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材料)。对涉及住院并发症等难以界定情形,可提供住院病历;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两证”(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职工提供个人承诺书1份;《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

     (2)企业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流产术或引产术)申领生育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一证”(生育服务手册或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信息的职工提供个人承诺书1份;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材料);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

      注:在曲阜市人民医院、曲阜市中医院、曲阜市妇幼保健院生育的女职工可在本院医保服务站直接申领生育津贴(详情咨询各医院医保服务站)

 

9、生育保险费用怎么结算?

答:在全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即时报销;在市外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非医疗保险联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有效票据、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10、男职工是否可以享受生育报销?

答: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报销条件的,按照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项目包括生育、流产、引产、保胎、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等。已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其他渠道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男方生育保险不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11、退休人员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12、曲阜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答:曲阜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曲阜市星光天地B座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北区39-42窗口。

联系电话:0537-449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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