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曲阜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1-03-22 16:26 浏览: 来源: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我中心将对曲阜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选择确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条件

1.曲阜市辖区内的综合性医保定点医院或外科、眼科、口腔、烧(烫)伤、职业病防治等专科医疗机构;

2.具备良好医疗服务条件,能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4.具备与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条件。

(二)工伤定点康复机构条件

1. 曲阜市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具备二级以上康复专科的特色专科医院、康复机构;

2. 具备良好康复服务条件,能提供优质康复服务;

3.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4. 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和康复场地,有较为完善的康复器械和设备,配有康复专业人员;

5. 具备与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条件。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今年暂不在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中确定工伤定点康复机构。

二、申报材料

1.《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或《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申请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说明材料;

4. 有关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制度;

5. 工伤治疗项目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符合条件、愿意承担我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定点服务任务的医疗、康复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材料报送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查后确定。

联系地址: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A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联系人:邱凤娟  孔凡峰

联系电话:4490177



附件1: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doc

附件2: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申请表.doc




曲阜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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