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三五”以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东方圣城·首善之区”,坚持“生态兴市”战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并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市9个涉农镇街成为国家级生态镇,2个涉农镇街成为省级生态镇,全市80%的行政村成为济宁市级以上生态村,打造成国家级生态镇街群。2016年入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18年曲阜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位居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尤其是近两年,我局生态环保工作先后获得多项国家级表彰。2019年6月,被生态环境部授予“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0年9月,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一)树立绿色导向,构建生态文明责任体系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严格镇街的属地责任、环保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的管理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制定了《曲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曲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的考核权重,强化了指标约束和激励。对各镇街生态环保工作每月一考核、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实现了生态环保工作压力的层层传导,压实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目标。
(二)坚持绿色治理,构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实施蓝天工程。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城市扬尘管控、煤矿煤场扬尘管控、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扬尘管控、非煤矿山扬尘管控、压减砖瓦行业产能、煤改电煤改气、秋冬季绿色管控工作线、打击行业偷排偷放等工作线加严措施。出台《九条工作线和八项细化管控措施责任清单》,开展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严格治理标准,下“绣花功夫”开展精细化管控和深度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聚焦工业窑炉、挥发性有机物、移动源污染、扬尘污染以及“散乱污”治理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治污。加快实施山东圣方热力20蒸吨燃煤锅炉淘汰,节约煤炭2380.5吨。燕京啤酒厂35蒸吨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投资约1.3亿元,对企业堆场实施封闭式改造,堆场封闭面积75万平方米,有效防治扬尘面源污染。
实施碧水工程。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围绕泗河出境水质稳定达标,升级“治、用、保”体系。高铁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第四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在全市12个镇街和经济开发区设置河流出境断面,实行月检测、月考核、月排名。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明确地理界限,现场勘查核实界碑、警示牌和宣传牌设置。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饮用水源地建筑关闭工作。建成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0多万吨,城镇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拓展中水回用途径,中水回用率达到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
实施净土工程。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召集全市各相关部门定期会商,明确责任,建立例行报表制度,推进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督管理,完成我市3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签订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措施,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三)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摸清污染源底数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以来,曲阜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两名正科级干部领导全市普查工作、十名业务骨干专职从事普查工作,按照“普查办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相关部门、镇街均成立普查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第三方公司为曲阜的污染源普查提供技术服务。在普查的各阶段,坚持“早谋划、早准备、早实施”的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分类开展培训,强化现场指导,确保了曲阜市污染源普查质量。自行设计的燃煤信息明细表、生活污染基本信息明细表,使每个汇总表都有可靠的依据,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2018年6月和11月,山东省普查办和国家普查办技术组景立新组长先后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我,对曲阜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和充分认可,经验做法和人物风采在国家普查办微信公众号和《齐鲁晚报》进行推送和刊载。目前,曲阜的污染源普查成果已在治污攻坚攻坚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加强环境监管,筑牢生态文明安全网络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严禁有损生态功能、对生态环境有污染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实行网格化监管,全市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连网。配备专职网格员,将环保执法延伸到最基层。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与公安、农业、住建等部门的联勤联动,注重与邹城、泗水等周边县市区的跨区域配合,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结合各级环保督查巡查交办问题整改,按照“找问题、堵漏洞、补短板”的原则,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问题反弹,以强有力的环境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实现管理升级。2016-2019年,共办理335件环境违法案件,对335家企业进行处罚,共罚款1500余多万元。对17家违法企业依法走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案件18件。
(五)坚持共建共享,形成生态文明良好风尚
健全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绿色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学校开展水课堂项目,引导学生争创“齐鲁环保小卫士”,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时机,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美丽曲阜,我是行动者”系列环保公益活动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引导网络舆论,回应群众关切,响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凝聚环保工作正能量。
二、“十四五”时期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最终在“十四五”结束时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为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切实发挥生态环境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各主管部门要加快绿色发展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交通污染防治、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各专业生态环境委员会建设,着力让各条块工作在环委会和专委会架构下高效运转,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二是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充分释放我市非重点工程减排潜力,确保环境质量改善,坚决完成“十四五”减排任务目标。要进一步挖掘减排项目,协调相关单位,对减排量大的项目加大跟踪力度,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减排项目工程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畜禽养殖关停项目、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项目发挥减排效益。
三是不断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依法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