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9X4/2021-03449 组配分类: 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 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12-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来源: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日期:2021-12-31 17:13

今年以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以解决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对宜居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2021年,曲阜市被济宁市委、市政府授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单项奖,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拟被省生态环境厅授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0月份,我市PM2.5浓度43微克,排名第9,同比改善6.5%,排名第9PM10浓度73微克,排名第5,同比改善7.6%,排名第6;优良率65.1%,排名第9,同比减少8.7%,排名第13;综合指数4.49,排名第7,同比改善5.9%,排名第9

(二)水环境质量呈现向好趋势。目前,我市省考断面、市考断面共2个,分别为龙湾店闸断面和沂河粉店坝断面,1-9月份,两个上级考核断面稳定或优于Ⅲ类标准,主要指标均为近5年同期最好水平,水环境质量在全市排名第4位。10月份暂未公布。

(三)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19个地块的调查评审工作,目前暂无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二、综合治污见成效

(一)圆满完成2020年度考核任务

2020年,曲阜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51天,超额完成241天的任务,并成功达成PM2.5年均值低于53微克/立方米的目标,是济宁市三个双完成的县市区之一,获得济宁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单项奖

2020年,曲阜市乡村生态振兴考核在济宁位列第三名(其中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四好农村路建设、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清洁村庄、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均位列济宁市第一),为曲阜市获得“实施乡村振兴单项奖”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升级改造环境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

曲阜市智慧环保督导调度指挥中心是原曲阜市环保监管平台的二期建设项目,是一个集大屏系统展示、在线监测、在线监督、在线管理、视频会议于一体的督导调度指挥中心,是落实“三级六长”制度及处理民情信访电话的实体机构,实现了环保数据全采集、运行监控全过程、监测分析全场景、执法帮扶全方位的环保智慧监管目标,是深入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创新举措,并在济宁市率先实现了与镇街视频会议系统联通对接的功能,位数全省前列。

(三)新建污水处理厂率先实行出水提标

20213月,曲阜昇丽水务有限公司(曲阜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该工程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三级工艺,其中深度处理工艺采用磁混凝+臭氧氧化+V型滤池+紫外线消毒等新技术,增加了深度处理工艺,处理成本每吨水提高0.52元。该工程尾水排放标准由国家和省市要求的一级A标准提高为地表水准Ⅳ类标准。该项提标建设工作为济宁市首例,在全省也位数前列。

、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进,生态环保大格局逐步形成

发挥生态环境委员会统筹引领作用,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强化部门、镇街责任落实。成立由书记、市长双挂帅的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深化五个一工作机制,持续强化重点示范区联防联控,对照责任清单开展巡查督办和问责。市政府定期召常务会议,形成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严格镇街的属地责任、环保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的管理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镇街环保工作进行考核,每月排名通报,以考核促整改,实现了生态环保工作压力的层层传导,压实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制定《曲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曲阜市污染防治攻坚问责办法》等文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将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党政同责考核重点内容强化了指标约束和激励。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加强纪委监委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开展调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立查立改、即查即纠、查实到位按照《曲阜市污染防治攻坚问责办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因源施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化

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各项措施,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九条工作线和八项细化管控措施落实,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从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源监管、深化机动车尾气防治、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等各方面入手,统筹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市887家企业生产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逐一核查,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打下基础。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绿色管控,制定一厂一策加强培训指导,指导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申报精准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和差异化管控效果。深入推进春夏臭氧攻坚,针对194家重点企业编写自查要点明白纸,邀请清华团队专家对涉VOCs企业分行业开展培训和调研,逐企逐项逐工段进行现场指导,指导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和分级申报,全面提高大气治理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实行车、油、路协同控制,强化柴油车尾气联合执法监管,利用高科技遥感设备开展柴油货车检测,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进行油品溯源与检测机构溯源。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3798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申报进行审核,并完成环保编码工作,对104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全力推进水生态治理。升级治、用、保体系,强力推进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的深度治污体系,深入实施水环境精准治污。加强总体规划统筹引领,制定《曲阜市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暨南水北调东线水质保障工作方案》《曲阜市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指导我市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转变,建立一河一档,建立各级河长巡河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精细化河流治理,建立了管河治河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开展水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完成全市115个入河排污口的溯源排查工作,形成溯源台账实施分类整治,实现227河湖岸线环境污染问题闭环处理。新建泗河红旗闸、北干沟、尼山水库(颜母河)、红旗闸灌区北干渠、险河、沂河官寨闸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对流域水质的全范围、全时段监测,提高了应对水环境风险能力。

三是防范土壤环境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工信、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镇街之间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对85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9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签订工作,土壤安全利用率100%

(三)创新方式,环境执法监管提质增效

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审批一线工作法要求,建立预审服务制度、企业联络员制度,实行一对一”“点对点跟踪服务,为企业破解难题出谋划策,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力争把生态问题解决在前端,提高建设单位办理环评的效率,确保项目尽快落地。今年以来,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65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123个,完成165家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和6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执法帮扶过程中统筹兼顾力度和温度,推行说理式执法,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执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充分运用移动执法APP、在线数据监测、用电监控告警、无人机飞检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对全市重点企业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深入分析和科学预警,确保达标排放。依托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的环保监管模式,投资400余万元,新建二期智慧环保督导调度指挥中心,建立完善了一网覆盖、两线落实、三级监控、多点支撑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了环保数据全采集、运行监控全过程、监测分析全场景、执法帮扶全方位的智慧环保监管目标,并在济宁市率先实现了与镇街视频会议系统联通对接的功能。指挥平台实行全天候、全时段备勤制度,对群众来电来访、企业超标告警第一时间办理调查核准,做到接诉即办、闻令必行,提高了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效率。

(四)坚守底线,环境安全防线逐步夯实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严禁有损生态功能、对生态环境有污染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照找问题、堵漏洞、补短板的原则,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整治,重点解决好存量问题、增量问题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扎实开展畜禽养殖、工厂异味、餐饮油烟、入河排污口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社会联动和内部联动等机制建设,确保问题全部高标准整改到位,防止反弹回潮。全面开展辖区内执法大检查,制定多项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有序开展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回查、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排污口溯源专项检查、涉VOCs企业专项检查、臭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力打击和震慑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危险废物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检查各类场所167处,发现环境隐患均已闭环整改。对全市20家三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累计检查35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5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60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53件,移交公安2件。

)真抓实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显著

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协调保障工作,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成立市委书记、市长双挂帅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标准、细化工作举措,形成了全面高效的保障工作机制。督察期间,对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及时督办下发,推动责任严格落实和问题高效整改,确保各级环保督察在我市有序开展。曲阜市委、市政府连续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各项环保督察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切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明确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工作要求,及时下发交办案件,做到一案三交,转交市直主管部门、交镇街、交市纪委和督查室,限期按时办结。建立交办、办理、办结三本台账,落实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审核、督查组严格把关责任制,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实行案件专班负责制,一个案件一个专班,全力督导有关单位高标准整改到位。采取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的闭环式管理模式,实行挂图作战,每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推进,推进督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侧重举一反三全面整治,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基础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坚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整改要求,动态管理问题清单。同时,通过市长热线、微信微博舆情搜集、信访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并迅速交办各责任单位,全力做好舆情信访管控工作。依托《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四色管理台账》,绿蓝黄红动态标识工作进展,以环保督察发现问题领域为重点,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精准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监测,特别是对红黄标识问题挂图督办、逐项整改、逐个销号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01件,属实72件,不属实29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1项,其中涉及16项,不涉及15项,目前已制定《曲阜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26件,属实20件,不属实6件,其中,已办结25件,阶段性办结1件。

、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加大攻坚力度,聚焦关键举措,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事项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

一是优化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机制,抽调各部门专业干部实体化办公,重点示范区联防联控专班与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建立全市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九条工作线责任分工,落实好南关、北关站点为中心的重点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二是继续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在严格落实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措施的同时,协同推进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重点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与交通运输局座谈,对全市汽修行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指导企业规范治理设施运行,提质增效,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管理台账三是严格绩效分级审核,动态调整应急减排清单。对2020年度已评定为B级、引领性和C级企业进行绩效等级复核。把好2021年度企业绩效分级申报材料审核关,助力优秀企业审核通过。对全市涉气企业进行梳理整理,明晰各生产工序环节,重点排污点位分类制定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指导企业有效落实减排任务。四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紧盯臭氧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综合运用激光雷达、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精准锁定VOCs高排区、臭氧超标区,制定一点一策,根据臭氧、VOCs数据变化情况及时开展评估,调整优化管控措施。

(二)全力保障南四湖流域水质安全

一是强力推进南四湖生态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工业、农业、生活等污染源头,全力推进工业企业排污整治、全盐量硫酸盐治理、水质净化工程等环保重点任务。二是强化河湖岸线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通过前期排查发现,目前河湖岸线多发性问题主要是农作物秸秆乱堆乱放、建筑和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等,下步将联合市水务局,加强督导调度,强化排查整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三是全面加强我市域内水质监测。配合上级部门新建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结合现有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构建全市域24小时监测网络,实时反映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潜在生态环境风险,全面推进全市河湖污染治理。四是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对影响水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并按时上报巡河日调度表。



分享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