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阜市女企业家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公示

日期:2021-12-30 11:49 浏览: 来源:曲阜市民政局

根据《曲阜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拟任曲阜市女企业家商会负责人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5日。

1.刘雪梅,女,汉族,1983年03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曲阜乐康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曲阜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法定代表人)。

2.宋敏,女,汉族,1974年04月出生,专科学历,现任山东葆力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曲阜市女企业家商会监事长。

3.张梦益,女,汉族,1984年03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山东焦点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曲阜市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

4.尹万莉,女,汉族,198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曲阜振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曲阜市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

5.王爱贞,女,汉族,1980年01月出生,专科学历,现任曲阜市工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曲阜市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

6.刘銮,女,汉族,1984年05月出生,专科学历,现任曲阜东方圣城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拟任曲阜市女企业家商会秘书长。

对上述拟任职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受理单位:曲阜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电  话:6570885 6570887

邮  箱:qfshzz@163.com

曲阜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1年12月30日


附:根据《曲阜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三)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5年;

(四) 在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取缔的社会组织担任负责人,自该组织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取缔之日未满5年;

(五)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 不符合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有关政策规定的。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