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对象
对创业成功且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人员
2、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43号)
(2)《关于印发<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7】7号)
3、申请条件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014年首次注册以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4、申请材料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改为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创业者本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财务报表、房屋租赁合同等。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财务报表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曲阜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1寸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曲阜为民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出具的“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个体工商户基本帐户证明。身份证和信用社银行卡复印到一张纸上
5、申请方式(途径)
(1)窗口申请。请您携带申报材料到各镇街人社所提出申请。
(2)邮寄申请。请将准备齐全的申报材料邮寄至各镇街人社所。
(3)网上申请。http://jiqfzwfw.sd.gov.cn
6、办理程序
镇街人社所对提报材料初步审核,审核合格提报至人社局
7、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 即时办理
8、收费情况
无收费
9、特殊情况说明
无
10、咨询及投诉途径
咨询电话:0537-4659118
投诉电话:0537-465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