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年”活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素质固安”工程、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等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总体思路:以“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年”活动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自身建设,着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部门执法水平和全民安全素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态势,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完善党政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修订完善《曲阜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调整充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全面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进一步明晰监管职责,健全自上而下严密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依法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各镇街,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推动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纳入“三定方案”。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和体育、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管,承担直接监管责任。(市委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健全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继续实施一月一通报动态化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日常监管力度。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考核结果的应用工作,实行党政领导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市应急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压实安全生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19年,所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工商贸领域等重点企业,要全部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巩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对全市部分重点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开展一次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下半年,对全市部分重点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一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加快体系建设。要不断改进推进方式方法,要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为抓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有机融合、同步建设、相互促进,避免出现“两张皮”。继续分期分批培育重点领域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推动面上工作深入开展。(市应急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全面建立从法人到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责任清单,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和检查工作力度,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通过重创建、督运行、严复评、促整改,探索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达标“三位一体”的企业标准化建设体系。在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市应急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七)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优越性,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控作用。加强保险业对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灾防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资金投入。继续在重点领域和高危行业推广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面落实企业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财政奖补政策,引导企业踊跃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活动,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执法监察规范化水平
(八)加强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规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规范安全执法检查,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日常执法检查做到“五见”,即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加大对非法违法企业处罚力度,坚决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企业,严惩非法违法企业责任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强化行政审批。严把行政许可源头关,进一步梳理、简化许可流程,把服务经济发展与严把准入门槛有机结合,既要坚持打造便民利民惠民“一站式”服务平台,又要坚持重大风险隐患“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高危企业试生产制度规定,努力从源头上打牢安全生产根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十)城市安全领域。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城区高层建筑、桥梁管廊、道路交通、充电站、加油(气)站点、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排水防涝、玻璃幕墙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提高建设技术标准,加强日常维护、性能监测、排险加固管控措施,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各镇街,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以“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为重点,加大瓦斯、煤尘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机电和输送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强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攻坚工作,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加大对非煤矿山爆破作业审批管理,严格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确保矿山开采运行安全。(市应急局牵头,有关镇街、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二)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建立企业定期互查机制,开展重点危化品企业互查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状况风险评估工作。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和企业全面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强化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的“诊断式检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格行政执法,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镇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法、纠违规、强管理、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严格落实零售点“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加强经营环节专项治理,坚决杜绝“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及集中连片经营现象。禁放区内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因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道路交通领域。深化道路危险点段的整治,全面清查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着重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以及事故多发地段、校车途径路段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继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防控能力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交通参与者素质提升、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全力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各镇街,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五)建筑施工领域。对各类建筑施工工程,实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无资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严格施工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着力治理抢工期、赶进度及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的违规行为,防范恶性事故的发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十六)消防安全领域。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预防和减少农村老旧房屋火灾事故,全面排查整治电气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做好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的安全监管,解决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落实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七)文化旅游领域。以全市范围内的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及其周边危害消防安全的设施、建筑及行为为整治对象,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消防安全档案;重点排查整治电力线路是否按要求、按标准进行穿管处理,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是否达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问题;加强文物古建周边安全隐患的管控,严禁烧火、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突出重点文物旅游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八)校园(车)领域。持续深化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校园消防、危化物品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食堂、实验室、学生宿舍、变配电室、体育场馆等重点部位和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安全防范,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强化校车源头监管,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校车服务企业和个人的运营资质,严厉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违法非法行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九)其他行业领域。工贸、特种设备、水利、民爆、电力、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监管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
五、深化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全面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二十)全面深化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信息报告网络,及时获取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推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100%纳入基层网格化监管范围、所有单位部门100%明确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所有的村居(社区)100%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市场机制发展。大力倡导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聘请第三方机构为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管理,组织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市应急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二)全面深化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格局构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鼓励企业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决策公众互动,通过网上信箱、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监督作用。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深化“素质固安”工程建设,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意识
(二十三)认真抓好企业全员培训。围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培训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全员操作技能,全面熟悉企业岗位责任,全面杜绝“三违”行为,有效提升劳动者素质。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制度,指导企业开展好“七个一+N”、“岗前十分钟”等警示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应急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四)提升文化服务能力。组织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送教下乡”活动,广泛开展送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全面提高职工素质教育,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用电、用气、用煤、交通、防火等安全技能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大力普及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广大企业和社会群众的知晓率,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治意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五)扩大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和社会传媒等新闻媒体作用,开辟《问安曲阜》专题栏目,积极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监管一线的先进典型,及时发现总结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流、借鉴和推广。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安康杯”竞赛以及“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家人叮咛促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牵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七、突出应急能力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二十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支撑,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为辅助,以社会志愿者应急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演练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统一指挥、镇街配合、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七)提升队伍专业水平。各镇街和园区根据辖区企业性质、数量及安全生产状况配足配齐安监人员,并且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改善安全监管人员结构。分批组织对基层一线安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创新活动方式方法,锻炼全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文书制作能力、事故调查能力、案件办理能力,提升基层安监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八)提升干部履职能力。贯彻落实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执行力,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风清廉的监管执法队伍。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抓好差异化、精准化培训。定期开展面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干部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轮训,保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同学习、齐进步、共实践,推动知识更新和业务能力提升,促使安全监管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成为面向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宣传队”和安全知识技能的“播种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