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化旅游市场发生违规诱导游客、违法经营现象,给游客生命安全造成极大损失,给文化旅游市场造成极坏影响,同时也给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敲响了警钟。为有效打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杜绝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把维护广大游客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迅速行动、快速出击,进一步强化监管、压实责任,规范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和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坚决遏制文化旅游市场乱象,维护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A级景区及周边无执照从事导游、购物、餐饮、游乐、出租、交通等旅游相关服务的非法经营行为;旅游从业人员不履行合同约定、欺客宰客、诱导游客消费等非法行为,切实解决景区及周边在经营秩序、治安环境、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非正规景点及购物摊点、停车场等揽客拉客、私拉游客、低价招徕、停车加价、强迫消费等非法经营行为;“黑车”、“黑社”、“黑导”、“黑船”、“黑景点”等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和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行为;导游人员未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接团,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更行程,行程安排与行程单不符等违规行为。
(三)不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定的违法行为。杜绝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恶劣天气下危险区域、危险路段必须封闭。游船等水上项目不穿救生衣、游览车不系安全带、娱乐设施防护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等现象。没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者没有与消防公司签订消防维护合同的经营单位。运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观光车等特种设施设备。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传播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违规经营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以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游戏游艺场所经营未经文旅部门核准的机型,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游艺娱乐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25日前)。根据我市文化旅游行业实际,制定并下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实施阶段(8月26日-9月20日)。采取日常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文旅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及处罚力度,维护我市文旅市场安全稳定。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21日-9月25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总结前期行动成果,巩固整治成效,力争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重拳出击。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多年来久治不绝的顽疾,要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清除扰乱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损害全市文化旅游形象的行为。
(二)突出精准打击。聚焦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有段严厉打击尾随纠缠、诱导消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接纳未成年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以及“黄赌毒”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联合整治。公安、交通、文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既要密切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增强打击力度。将发现的涉黑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列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内容。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诱导游客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到无证经营场所消费。畅通旅游咨询、投诉、救援渠道,引导游客通过官方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