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证办理
(一)政策依据:《关于办理残疾人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曲残联字〔2018〕2号)。
(二)申办流程:申请人持有效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近期病例)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社发局)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地工作流程进行办理。(曲阜市残联申办流程:申请—评残—拍照—公示—审核、批准、录入数据库、存档;评残时间可询问镇街残联)
(三)山东省内异地申办流程:申请人持有效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近期病例)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残联委托经常居住地残联进行残疾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核发残疾人证。
申请人如不方便直接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可向经常居住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由经常居住地县市区残联帮助申请人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进行异地办理。
山东省内县级残联间相互承认其指定评残机构的残疾评定结论。
(四)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4480499
二、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一)政策依据:《2019年曲阜市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曲残联字〔2019〕6号)。
(二)实施对象:具有曲阜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住房具备改造条件(残疾人居住的拟拆迁房、土坯房、简易房、出租房和即将拆迁的旧村改造房,不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对象);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有无障碍改造需求。同等条件下,贫困残疾人、多重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优先。
(三)实施流程:残疾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核表,并按规定附相关资料。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申请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申请;无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可由所在社区(村)委会代为申请。由市残联按照本地流程负责办理。
(四)联系电话:4480099
三、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一)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康复训练
1、办理流程:(1)市级康复机构(曲阜市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曲阜市第二人民医院有朋分院康复中心)、镇街康复机构(曲阜市小雪街道卫生院、曲阜市王庄镇卫生院),专家诊断后,出具有康复价值的证明,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评估意见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安置协议书》;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或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医保证,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提供低保证或精准扶贫卡,到所在镇、街道残联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由村、社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出具《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入户信息登记表》,上述所有材料一式三份。(3)市残联审批后到市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4)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2、联系电话:4480589;4480189
(二)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
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可享受一年免费服药救助或三个月免费住院救助。
办理流程:(1)曲阜市精神病防治院(时庄卫生院)专家诊断后,出具有康复价值的证明,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评估意见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安置协议书》。(2)申请人(或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医保证,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提供低保证或精准扶贫卡,到所在镇、街道残联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由村、社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出具《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入户信息登记表》,上述所有材料一式三份。(3)市残联审批后到市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4)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2、联系电话:4480589;4480189
(三)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1、办理流程:曲阜市残联与济宁市同仁眼科医院合作,每年3月、8月两次到镇街进行免费筛查白内障患者并实施手术。其他时间可随时咨询镇街残联办理。
2、联系电话:4480589;4480189
(四)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
1、残疾儿童(0—9岁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原则上不超过4年,0—9岁听力、言语儿童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原则上不超过2年)免费康复训练,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少于10个月。对已满机构最长康复训练年限,经评估仍需康复的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模式,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
2、办理流程:(1)监护人到残联或定点康复机构领取《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核表》;定点康复机构或评估机构专家诊断后出具有康复价值的证明,填写评估意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安置协议书》。(2)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医保证,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提供低保证或精准扶贫卡,上述所有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3)市残联审批后到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4)在训残疾儿童申请生活补助的,按照实际康复训练月数,每月给予200-300元生活补贴,其中属于低保户或精准扶贫户的,提供低保证或精准扶贫卡复印件。(5)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3、联系电话:4480589;4480189
(五)辅助器具适配
1、在调查摸底、筛查、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残疾人需求进行实物适配。提供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需求的基本辅助器具,补偿身体残疾造成的生活、就业、就学、择业的障碍,以助行器、轮椅、助听器、助视器、盲杖等为主,根据适配情况参照《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逐步扩大范围。
2、办理流程。(1)申请。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并填写《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核表》,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无异议后签署意见;(2)市残联康复部复审并进行适配。
3、联系电话:4480589;4480189
四、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考取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费救助
(一)救助对象:被全日制本科、大专、中专院校新录取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被全日制本科、大专、中专院校新录取的低保残疾人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残疾人)子女学生或重度残疾人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重度一二级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子女学生。
(二)申报材料: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入学通知书、邮政储蓄银行卡、学生一寸照片三张;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需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入学通知书、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残疾人证、身份证、低保残疾人家庭提供低保证、邮政储蓄银行卡、学生一寸照片三张。
(三)办理流程:
1、镇街初审。新考取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的残疾学生、低保残疾家庭学生或重度残疾家庭子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残联进行申请,填写《曲阜市残疾学生考取大中专学校学费补助审批表》或《曲阜市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学费补助审批表》,镇街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市残联审批。镇街残联及时将申请材料上报市残联,市残联严格审查申请材料,出具审批意见,加盖公章。
3、补贴发放。市残联在资金到位后统一将资助资金打入申请人账户中。
(四)联系电话:4480099;4480599
(五)注意事项: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考取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费补助不与其他部门学费补助重复享受。
五、残疾人就业培训
(一)培训对象:具有曲阜市常住人口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且残疾类别为肢体、听力、言语、视力的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符合所报培训项目的具体条件。
(二)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三)办理流程:本人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市残联审核—市残联根据当年审核通过的残疾人申请培训人数和项目情况,组织残疾人进行培训或推荐到济宁市残联进行培训。
(四)联系电话:4480099
六、残疾人求职登记
(一)登记对象:具有曲阜市常住人口户籍,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要的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二)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
(三)办理程序:本人到市残联填写《残疾人求职登记表》—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四)联系电话:4480099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政策依据:《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曲政发〔2016〕8号)。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曲阜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二级残疾人每月10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月8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曲阜市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级残疾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每月85元。
办理流程:
1、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所在镇街民政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市残联,市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市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残联报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3、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发放补贴。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市民政部门和残联审定的发放名单和金额,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四)咨询部门和联系电话:市残联教就部,4480099、4480599
(五)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4461167
八、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一)登记对象:对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由县级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流程: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后年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咨询部门和联系电话:市残联教就部,电话:4480099
(四)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市人社局,电话:66575943
九、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一)政策依据:《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济政发﹝2017﹞29号)。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
(三)办理流程:向所在村(社区)申请。
(四)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市残联教就部,电话:4480099
(五)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市医疗保障局,电话:489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