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16483C/2021-00105 组配分类: 执法制度汇编
发布机构: 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1-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0-07-01 15:41

曲文字〔201983

 

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曲阜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议精神,按照《曲阜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过程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市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曲阜、构建曲阜和谐稳


定文化市场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按照统一要求,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在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完成我局“三项制度”工作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科室(大要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不断丰富公示载体,在曲阜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

1.制度全覆盖。各科室(大队)要按照要求,制定完善本科室(大队)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各科室(大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由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后经单位一把手签字予以公示。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各科室(大队)要结合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本科室(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汇总后统一在市门户网站公示。

2)各科室(大队)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编制本科室(大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并予以公示。

3)各科室(大队)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本部门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由本单位进行公示,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4)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并统一公示,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各队在执法活动中要统一使用经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的本系统执法文书样本,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3)各科室(大队)的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各科室(大队)要依据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2)各科室(大队)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科室(大队)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科室(大队)要修订完善本科室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制度及执法流程图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规范使用经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自查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文件的通知规范执法案卷,重点对调查终结报告、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罚缴分离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3)各科室(大队)要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必须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各科室(大队)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各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相、录音、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各科室(大队)按上级要求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各行政执法股室要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结合全国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系统,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5、配置执法设备。按照上级要求,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科室(大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本单位法制审核,未经本单位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科室(大队)要依据规定,制定或修订完善本科室(大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单位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4.细化审核程序。科室(大队)要根据本科室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室(大队)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二)抓亮点求创新。一是制度落实要做到全覆盖。各科室(大队)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科室行政执法行为的三项制度,制度建设要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二是抓好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各队在执法过程中要配备全过程记录设备。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中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三是行政执法公示内容要全,平台要丰富。要梳理执法事项,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和载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利用政府网站、办事大厅、服务指南、微信、报纸媒体等平台,不断丰富公示载体。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留死角。要对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


法制审核,并在执法案卷中设置法制审核栏,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

(三)强化督促考核。局领导小组将组成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科室(大队)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各科室(大队)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附: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9年8月29日

 

 

 

 

 

 

 

 

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

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刘爱春  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文化旅游系统党委书记  

副组长:    党组成员、市文化旅游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韩凤举   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孔国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局长

    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

    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

李玉春   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

  员:夹纪坤   孔府保护中心主任

  李玉国   孔林保护中心主任

张富勇   外围处文物保护中心主任

王众文   工会主席

            市文化馆馆长

孔德安   市图书馆馆长

    市旅游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王海波  社会文化科科长

戴东昊   艺术科科长              

孔庆明   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曙剑   旅游市场开发科科长

姜会银   旅游信息中心主任

    旅游规划统计科科长

朱年涛   党委办公室主任 (主持工作)

朱万东   办公室主任

    政工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刘天衢   监察室主任

彭保健   行政管理科科长

张金营   文物保护科科长

  项目办主任

徐文朋  票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杨彦海   门禁管理室主任

谢金国   孔庙保护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孔子世家谱研究中心主任

田树标   鲁故城保护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牛春   安全消防保卫科科长

颜廷红   颜子博物馆副主任(主持工作)

马建波   行政许可科科长

王睿智  资料研究室主任

    古树名木保护科科长

    汉魏碑刻陈列馆馆长

曹亦男   论语常态化办公室主任

周龙涛   文物商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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