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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202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0-06-04 16:21

 

曲教字〔202016


 

曲阜市202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2017号)、《关于下达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济教字202020号)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有利于疫情防控,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考试等。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科目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

各科目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场11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总分610分。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有关补充通知,今年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和体育现场测试因疫情原因暂停一年,按满分计入202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生成绩,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依据。

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毕业当年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重考,考试时间为715日下午,重考成绩等级最高计为B级。往届毕业生、济宁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我市组织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

考试时间:713—15日。

 

 

 

 

 

 

 

 

 

 

 

 

 

 

 

 

 

 

 

 

 

 

 

    

    

713

(星期一)

    

9∶00—11∶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14∶30—16∶30

714

(星期二)

    

9∶00—11∶00

物理   化学

14∶30—16∶30

715

(星期三)

    

9∶00—11∶00

英语听力(9∶00—9∶20

初三重考与初二学业考试

地理1430—1530

生物1610—1710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济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

(四)特长生考试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6]40号),由高中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简章并组织相关专业测试,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考试方案和结果报市教体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由普通高中自行组织。

三、命题指导原则和要求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突出核心素养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

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实行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

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不得突破,凡拟进行第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须提前公布一二批次录取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可以面向济宁市初中毕业生招生。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面向具有济宁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招生。

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72个班,3600人。

招生学校

招生计划

其中特长生

班数

人数

音乐

体育

美术

合计

曲阜一中

48

2400

35

50

35

120

曲师大附中

14

700

0

0

0

0

曲阜夫子学校

10

500(其中曲阜范围内300)

0

0

0

0

五、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

考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所属初中学校负责组织。

曲阜市户籍(落户时间需在2020531日前),在曲阜市外就读需回曲阜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考生基本信息从全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中采集(学籍以2020531日为截止时间),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学生姓名必须与户口簿、学籍姓名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未在报名数据库中的其他类别考生各学校单独上报,审核后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68日至13日。

(二)志愿填报

为进一步均衡高中教育,形成良性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我市三所高中曲阜市第一中学、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曲阜夫子学校(民办)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招生,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招生学校填报志愿。

考生可报考四类学校:1.普通高中,2.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3.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4.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上述学校,必须参加初中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各学校录取依据。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上旬):考生填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校不得兼报,报名信息由各学校汇总后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同时上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第二阶段(8月中上旬):未被第一阶段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其中,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考生自行登录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要求、招生计划在济宁教育网(jnjy.jining.gov.cn)查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直接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科学设置志愿的梯度,指导学生合理选择报考学校。第一阶段填报时,考生确定报考志愿后,需填写《2020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名确认。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志愿。  

六、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采取推荐生录取、指标生录取、统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择优录取。

1.推荐生录取。推荐生均需参加中考。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在某一学科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科目(以下简称学业考试科目)均达到A级的,可报考曲阜市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由初中学校至少两名教师(班主任、一科任课教师)写出推荐信,并填写《2020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推荐生申请表》。由高中学校按照推荐生招生办法和程序,对推荐生进行综合考核录取。

2.指标生录取。将曲阜一中和曲师大附中招生计划的60%,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结果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等因素,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照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数,依据考生的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须达到B(含B)级以上,分数不低于统招线下60分。未完成指标生录取的初中学校,下年度调减相应指标生计划。初中学生在毕业学校就读不满两年的(以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数据为准,2018831日以后转入),录取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结合指标生分配,市教体局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初中学校的素质教育评价制度。从更新教育理念,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防止辍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科学地综合评价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引导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对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过程中或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犯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学校,要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直到完全取消其按素质教育评价情况分配指标的资格。

3.统招生录取。依据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C(含C级)以上。设置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录取招生计划的90%;第二批次录取10%。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公布各学校录取线并重新组织二次报名,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录取办法: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特长生录取。特长生录取是对报考音体美特长的学生进行录取的方式。依据专业考试和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810日前,录取名单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济宁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录取库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进行比对核实,重点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情况。通过济宁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的考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录取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未上传至录取平台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录取名单经济宁市教育局审核后由高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教体局学籍专章),未经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各高中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据公布的分数线及学生志愿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济宁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时,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在5%内适当下浮。 “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公布的分数线执行。被“3+4”录取的考生(以市招考院提供的录取名单为准),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由各学校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第二批次各学校根据第二阶段报名情况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四)特殊考生政策

1.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2.军人子女类: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按照《济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济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教体局审核,分别按照当年统招录取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消防应急救援人员子女参照该政策执行。

3.公安民警类: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 20 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类:根据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四件实事的通知》(济办发电〔202030号)要求,一线人员子女参加中考的,立功受奖及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其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一线人员条件、范围及人员名单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负责确定。

5.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于中考报名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合格后上报,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时符合1234类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特殊考生需填写《2020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由初中学校上报到市教体局基教科。619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并予以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济宁市教育局。

七、工作要求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

各招生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各环节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提升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考试和防疫要求。

为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中心中学和各初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市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各相关科室通力配合。市教体局纪检部门负责对考试、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二)严肃招生考试纪律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要按省定班额平行编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对按正常程序被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借读学生,也不得允许本校学生外出借读。

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严禁教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学生在校完成义务教育,在报名期间不得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三)严格考务管理

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制度,保质、保量、安全、有序地开展考试工作。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在报名、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严肃考风考纪,特别要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确保考试质量。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或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好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因违纪监考被处理的教师不得再参与考务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公开信、开设公示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包括中职生免费政策、中职对口升高职和本科政策、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凡因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招生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不得进行不切实际不符合政策的宣传。

 

附:曲阜市202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名单

    

 

 

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00年六月三日

 

附件

 

曲阜市202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宫同文

副组长:    蔡文彬  蒋艳丽 曾 燕  付云震

毛长山 刘 群 陈迎安 刘锦贤 程兆见

  员:颜承建      侯代江 孔凡东  孔祥义

 朱年强  何振辉      王海龙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曾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栋同志、侯代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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