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曲阜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 施 方 案
为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圆满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姚村镇认真学习《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字〔2020〕4号),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省市决策部署和实施创业示范引领带动为重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服务质效。形成政府促进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参与创业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拓宽创业领域,降低创业门槛,保护创业成果,努力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努力做好优势产业、特色经济和城镇化建设、精准扶贫和姚村产业园建设。制定扶持政策,实行“保姆式服务”,鼓励个体经营和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指导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建立促进创业的长效机制,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三、工作目标
创业带动就业取得实效:创业主体增加;创业活动指(参加创业活动的人数占城乡劳动者的比例)上升;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全部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扩大;创业环境满意度较高。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作为重要机遇,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分管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为民服务大厅,镇督考办按时间节点进行监督考核工作,切实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等工作,负责确定创建工作各阶段工作目标,指导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确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向领导小组提出分解落实建议;督促各单位完成工作目标;编辑工作简报、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落实和任务进展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单位按照权责划分,加强协调配合对照考评标准和创建目标,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健全完善政策支持
1、通过放宽创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出资期限等准入条件(除行业有明确要求外),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开辟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注册登记、贴息贷款等“绿色通道”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犯罪。
2、对个人创业的给予最高十五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最高四百万元的贴息政策,简化贴息贷款办理程序。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职工保险的单位,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3、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简化税费办理程序,维护创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创业资金筹措和扶持奖励机制,支持全民创业。
4、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财产抵押制度,为小微企业提供债务融资服务。
5、优先安排创业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发展民营经济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采取租赁、租让结合等灵活方式用地。各类创业主体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通过转让、抵押、出租、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创办企业。对于高新技术创业项目优先使用土地。
6、制定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三)健全创业、就业培训体系
根据不同创业群体培训需求,采取灵活高效措施,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开展免费培训。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切实提高创业的质量和成功率。
(四)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法规、投资信息、创业项目、创业培训等服务。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数据信息共享,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设立专门的“创业服务”窗口。积极遴选优秀创业项目,构建扶持平台,培育创业典型,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参考。有针对性筛选一批技术、财务、法律、金融等各方面的专家人才。引进创业指导师,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发展各类创业服务机构。
(五)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层层分解任务狠抓督导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职责分工
镇人社所:制定创建方案,拟定政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镇经发办: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做好各项基础设施服务,负责搭建创业平台。
镇财政所:加大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做好相关资金的保障工作。
镇农业办:负责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扶持农村劳动者创业。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创业和发展,制定鼓励农业创业实施办法。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监测统计辖区内新增创业主体,加强商标保护,并落实相应奖励政策。
镇团委、残联、妇联、工会:负责支持青年、残疾人、妇女、职工创业。
邮储姚村支行、中银富登姚村支行、农商银行姚村支行:提供创业融资服务,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提供贴息贷款和其他金融支持。
镇督考办:负责把创业工作纳入镇年度考核,并督促检查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目标落实到位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
1、利用公众号、悬挂宣传横幅、服务大厅LED屏文字等形式开展宣传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内容,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2、设置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宣传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集中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
3、镇服务大厅设置创业服务窗口,及时进行创业咨询,加大创业政策知晓力度。
4、介绍姚村“创业典型”和“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开展网上或现场咨询,充分发挥他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5月-8月)
1、召开创城推进大会
召开全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推进大会,安排部署创城工作任务,签订责任书。
2、细化分解创城评估指标
分析创城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姚村镇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5月到8月每月月底形成月度自评报告,9月20号前上报年度自评报告,将创城评估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并定期进行调度。
3、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要求抓好落实,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4、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建立创业指导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创业项目库和创业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自查评估阶段(2020年9月-10月)
1、全面开展阶段自查工作,总结“全面实施阶段”工作情况,查找不足,改进措施。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少肯定成绩,多查找不足,深分析原因,尤其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自查要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要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并及时上报市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整理归类有关材料和报表,做到资料全、数字清,以迎接市级和省级考核组验收评估。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运行机制。引进和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咨询评审等推动工作。按月调动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提供行政效能加快平台建设。大力转变工作作风,落实“放、管”服务改革措施,严格制止违法行为。
(三)营造创业氛围,注重典型带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创业政策,树立各类创业典型,评选和表彰一批创业之星,发挥典型的示范基地作用,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姚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